2016-2-16 11:10:17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
本报记者任二敏 通讯员…
本报讯 今年以来,郑煤集团白坪煤业公司通过不断提升班组长的安全责任意识,授予班组长现场撤人十项权利,筑牢了安全防线,推动了企业健康发展。
该公司规定,出现煤与瓦斯突出征兆时;出现透水征兆时;出现冒顶征兆时;未通过“三评价一评定”或超出评价允许的生产作业范围时;矿井、采掘工作面停风时;发生火灾,现场火势不能扑灭时;矿井其它区域发生煤与瓦斯突出、瓦斯爆炸、透水、火灾等情况时,班组长要先撤人,再汇报。
随着 “班组长现场停产撤人的十项权利”的实施,该公司的班组长们在工作中认真践行十项权利,当上述情况出现时,能够及时撤出人员,避免了发生人生伤害事故,实现了矿井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发展。
(本报记者任二敏 通讯员刘冠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