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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功整治砂场 三年采砂权仅用一年经营者很"委屈"

2016-12-6 9:46:04 来源:西部网 作者:刘君鹏

    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记者 刘君鹏)最近两天,咸阳武功县正在对辖区内的五家砂场违法用地行为进行整治。这一举动引起了砂场经营者的不满,他们说,去年才取得了三年的采砂权,生产一年就要被拆除,每家几千万元的投资也不知道该如何收回。

    咸阳武功整治砂场违法用地 三年采砂权仅用一年经营者很“委屈”

    12月1号上午,记者来到渭河武功段圪崂砂场,十几台大型机械正在对砂场内的分筛设备进行拆除,并对所占用的土地进行平整。在现场执法的武功县国土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这次行动主要是针对这五家砂场违法占用土地的情况展开的。

    咸阳市武功县国土局局长王大刚:“五家企业都没有办理合法用地手续,因为在前期我们督促进行整改的过程中,五家企业对没有用地手续这一块也是认可的,认可这个事情,因为现在这个违法现状事实存在已经形成了,形成了以后按照没有用地手续必须要恢复土地原貌,根据这个要求咱整体来做这个整治活动。”

    在砂场的经营者看来,刚刚经营一年时间就面临被拆除,他们实在想不通。

    某砂场负责人:“三年采砂权是836万多元,采砂通道50多万元,还有各种税费,加上砂场的投资现在肯定超过两千多万元了。”

    某砂场负责人:“现在就是你要拆除,我们拍卖的是三年采砂权,干了不到一年,一个砂场都花了两三千万块钱,这个损失谁来买单?”

    原来,2015年,这五家企业通过公开拍卖取得五个采砂通道的采砂权,期限三年。砂场经营者认为,采砂作业除了取得合法采砂作业点外,还需要运砂通道和分筛、堆放的场地。

    某砂场负责人:“(没有场地)这不可能正常经营,土地没有,我没办法。再一个我们的分筛设备不可能在空中筛吧。对吧,我总要堆料场地呢。”

    记者:“这个问题出现你觉得原因在哪?”

    某砂场负责人:“我考虑是政府没有衔接好。”

    记者:“应该是咋衔接?”

    某砂场负责人:“武功县政府拍卖的时候,土地和水利部门就应该协商好。”

    砂场经营者觉得,既然是政府部门公开拍卖采砂权,就应该考虑到运输和堆放用地的实际情况。

    某砂场负责人:“当时水利局说你们自行解决。”

    记者:“你们一般都是采取啥方式?”

    某砂场负责人:“都是租群众的地。”

    同时,几位砂场的负责人还对2015年的公开拍卖也产生质疑,他们出示的文件显示,咸阳市水利部门从2013年起已经禁止在渭河武功段开采砂石。

    砂场负责人:“2013年就禁采了,你2015年为啥还要(拍卖)呢?你向社会公开(拍卖),你通过天平拍卖公司,把这五个采砂通道三年的采砂权拍卖给我们?”

    五家砂场至今未取得用地手续 水利部门:剩余两年采砂权依然有效

    按照砂场经营者的说法,采砂场需要配套运输,分筛和堆放场地是一个人人都懂的道理。当地政府只拍卖采砂权而不全面考虑其他用地,这让经营者十分被动。而在禁采期公开拍卖采砂权就更难以让人理解了?带着这两个问题,记者分别采访了武功县水利局和国土局的主要负责人。

    咸阳市武功县水利局局长陈国康说,咸阳市政府在2013年4月下发通知:禁止在渭河河道采砂。但是禁采日期截止到2014年9月30号。所以,2015年拍卖采砂权并不在禁采期内。另外,这五个采砂通道也是经过上级水利部门的批准。

    咸阳市武功县水利局局长陈国康:“五个点这是省上批下来的,这是省上批的,这是五个采砂通道,省上批下的。”

    对于采砂场配套运输、分筛和堆放场地的问题,陈局长说,在拍卖时签定的砂石开采合同中就明确约定:由乙方也就是砂场经营者按照有关法规自行解决。

    记者:“有没有考虑到给他配到的这个土地?”

    咸阳市武功县水利局局长陈国康:“这个督促,采砂各采砂场要到土地局申报土地去,在采砂实施方案之前这块儿已经给他说了。”

    记者:“现在目前状况应该是?”

    咸阳市武功县水利局局长陈国康:“他(采砂公司)没申报,这些没给土地局申报,所以这一次土地局执法是(针对)违规占地,没申报肯定就是违规占地,(砂场)从程序上走不合法。”

    武功县国土局负责人告诉记者,国土执法部门多次要求这五家砂场办理土地手续,但至今,没有一家砂场取得合法的用地手续。11月4号,国土局召集五家砂场负责人开会,再次要求办理土地手续,并且提出最后期限是今年11月10号。

    咸阳市武功县国土局局长王大刚:“但是十号之前到期以后,这几家企业整体都有动静,但是动静不大,按说咱从十一月十号之后,到期以后咱这边就应该进一步督促,必须要整改,所以从十号之后,我们也一直督促这五家企业,所以截至十一月十号,为什么我们到十二月,现在才来(拆除砂场)。”

    记者了解到,今年9月19号,咸阳市水利局下发文件,将渭河咸阳段禁采期延长到2017年9月30号。对于砂场经营者取得的三年采砂权,武功县水利局负责人表示:整治企业违法用地和采砂权并不冲突,禁采期结束后,水利部门会按照合同约定,将两年采砂权进行顺延。

    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记者 刘君鹏)最近两天,咸阳武功县正在对辖区内的五家砂场违法用地行为进行整治。这一举动引起了砂场经营者的不满,他们说,去年才取得了三年的采砂权,生产一年就要被拆除,每家几千万元的投资也不知道该如何收回。

    咸阳武功整治砂场违法用地 三年采砂权仅用一年经营者很“委屈”

    12月1号上午,记者来到渭河武功段圪崂砂场,十几台大型机械正在对砂场内的分筛设备进行拆除,并对所占用的土地进行平整。在现场执法的武功县国土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这次行动主要是针对这五家砂场违法占用土地的情况展开的。

    咸阳市武功县国土局局长王大刚:“五家企业都没有办理合法用地手续,因为在前期我们督促进行整改的过程中,五家企业对没有用地手续这一块也是认可的,认可这个事情,因为现在这个违法现状事实存在已经形成了,形成了以后按照没有用地手续必须要恢复土地原貌,根据这个要求咱整体来做这个整治活动。”

    在砂场的经营者看来,刚刚经营一年时间就面临被拆除,他们实在想不通。

    某砂场负责人:“三年采砂权是836万多元,采砂通道50多万元,还有各种税费,加上砂场的投资现在肯定超过两千多万元了。”

    某砂场负责人:“现在就是你要拆除,我们拍卖的是三年采砂权,干了不到一年,一个砂场都花了两三千万块钱,这个损失谁来买单?”

    原来,2015年,这五家企业通过公开拍卖取得五个采砂通道的采砂权,期限三年。砂场经营者认为,采砂作业除了取得合法采砂作业点外,还需要运砂通道和分筛、堆放的场地。

    某砂场负责人:“(没有场地)这不可能正常经营,土地没有,我没办法。再一个我们的分筛设备不可能在空中筛吧。对吧,我总要堆料场地呢。”

    记者:“这个问题出现你觉得原因在哪?”

    某砂场负责人:“我考虑是政府没有衔接好。”

    记者:“应该是咋衔接?”

    某砂场负责人:“武功县政府拍卖的时候,土地和水利部门就应该协商好。”

    砂场经营者觉得,既然是政府部门公开拍卖采砂权,就应该考虑到运输和堆放用地的实际情况。

    某砂场负责人:“当时水利局说你们自行解决。”

    记者:“你们一般都是采取啥方式?”

    某砂场负责人:“都是租群众的地。”

    同时,几位砂场的负责人还对2015年的公开拍卖也产生质疑,他们出示的文件显示,咸阳市水利部门从2013年起已经禁止在渭河武功段开采砂石。

    砂场负责人:“2013年就禁采了,你2015年为啥还要(拍卖)呢?你向社会公开(拍卖),你通过天平拍卖公司,把这五个采砂通道三年的采砂权拍卖给我们?”

    五家砂场至今未取得用地手续 水利部门:剩余两年采砂权依然有效

    按照砂场经营者的说法,采砂场需要配套运输,分筛和堆放场地是一个人人都懂的道理。当地政府只拍卖采砂权而不全面考虑其他用地,这让经营者十分被动。而在禁采期公开拍卖采砂权就更难以让人理解了?带着这两个问题,记者分别采访了武功县水利局和国土局的主要负责人。

    咸阳市武功县水利局局长陈国康说,咸阳市政府在2013年4月下发通知:禁止在渭河河道采砂。但是禁采日期截止到2014年9月30号。所以,2015年拍卖采砂权并不在禁采期内。另外,这五个采砂通道也是经过上级水利部门的批准。

    咸阳市武功县水利局局长陈国康:“五个点这是省上批下来的,这是省上批的,这是五个采砂通道,省上批下的。”

    对于采砂场配套运输、分筛和堆放场地的问题,陈局长说,在拍卖时签定的砂石开采合同中就明确约定:由乙方也就是砂场经营者按照有关法规自行解决。

    记者:“有没有考虑到给他配到的这个土地?”

    咸阳市武功县水利局局长陈国康:“这个督促,采砂各采砂场要到土地局申报土地去,在采砂实施方案之前这块儿已经给他说了。”

    记者:“现在目前状况应该是?”

    咸阳市武功县水利局局长陈国康:“他(采砂公司)没申报,这些没给土地局申报,所以这一次土地局执法是(针对)违规占地,没申报肯定就是违规占地,(砂场)从程序上走不合法。”

    武功县国土局负责人告诉记者,国土执法部门多次要求这五家砂场办理土地手续,但至今,没有一家砂场取得合法的用地手续。11月4号,国土局召集五家砂场负责人开会,再次要求办理土地手续,并且提出最后期限是今年11月10号。

    咸阳市武功县国土局局长王大刚:“但是十号之前到期以后,这几家企业整体都有动静,但是动静不大,按说咱从十一月十号之后,到期以后咱这边就应该进一步督促,必须要整改,所以从十号之后,我们也一直督促这五家企业,所以截至十一月十号,为什么我们到十二月,现在才来(拆除砂场)。”

    记者了解到,今年9月19号,咸阳市水利局下发文件,将渭河咸阳段禁采期延长到2017年9月30号。对于砂场经营者取得的三年采砂权,武功县水利局负责人表示:整治企业违法用地和采砂权并不冲突,禁采期结束后,水利部门会按照合同约定,将两年采砂权进行顺延。

    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记者 刘君鹏)最近两天,咸阳武功县正在对辖区内的五家砂场违法用地行为进行整治。这一举动引起了砂场经营者的不满,他们说,去年才取得了三年的采砂权,生产一年就要被拆除,每家几千万元的投资也不知道该如何收回。

    咸阳武功整治砂场违法用地 三年采砂权仅用一年经营者很“委屈”

    12月1号上午,记者来到渭河武功段圪崂砂场,十几台大型机械正在对砂场内的分筛设备进行拆除,并对所占用的土地进行平整。在现场执法的武功县国土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这次行动主要是针对这五家砂场违法占用土地的情况展开的。

    咸阳市武功县国土局局长王大刚:“五家企业都没有办理合法用地手续,因为在前期我们督促进行整改的过程中,五家企业对没有用地手续这一块也是认可的,认可这个事情,因为现在这个违法现状事实存在已经形成了,形成了以后按照没有用地手续必须要恢复土地原貌,根据这个要求咱整体来做这个整治活动。”

    在砂场的经营者看来,刚刚经营一年时间就面临被拆除,他们实在想不通。

    某砂场负责人:“三年采砂权是836万多元,采砂通道50多万元,还有各种税费,加上砂场的投资现在肯定超过两千多万元了。”

    某砂场负责人:“现在就是你要拆除,我们拍卖的是三年采砂权,干了不到一年,一个砂场都花了两三千万块钱,这个损失谁来买单?”

    原来,2015年,这五家企业通过公开拍卖取得五个采砂通道的采砂权,期限三年。砂场经营者认为,采砂作业除了取得合法采砂作业点外,还需要运砂通道和分筛、堆放的场地。

    某砂场负责人:“(没有场地)这不可能正常经营,土地没有,我没办法。再一个我们的分筛设备不可能在空中筛吧。对吧,我总要堆料场地呢。”

    记者:“这个问题出现你觉得原因在哪?”

    某砂场负责人:“我考虑是政府没有衔接好。”

    记者:“应该是咋衔接?”

    某砂场负责人:“武功县政府拍卖的时候,土地和水利部门就应该协商好。”

    砂场经营者觉得,既然是政府部门公开拍卖采砂权,就应该考虑到运输和堆放用地的实际情况。

    某砂场负责人:“当时水利局说你们自行解决。”

    记者:“你们一般都是采取啥方式?”

    某砂场负责人:“都是租群众的地。”

    同时,几位砂场的负责人还对2015年的公开拍卖也产生质疑,他们出示的文件显示,咸阳市水利部门从2013年起已经禁止在渭河武功段开采砂石。

    砂场负责人:“2013年就禁采了,你2015年为啥还要(拍卖)呢?你向社会公开(拍卖),你通过天平拍卖公司,把这五个采砂通道三年的采砂权拍卖给我们?”

    五家砂场至今未取得用地手续 水利部门:剩余两年采砂权依然有效

    按照砂场经营者的说法,采砂场需要配套运输,分筛和堆放场地是一个人人都懂的道理。当地政府只拍卖采砂权而不全面考虑其他用地,这让经营者十分被动。而在禁采期公开拍卖采砂权就更难以让人理解了?带着这两个问题,记者分别采访了武功县水利局和国土局的主要负责人。

    咸阳市武功县水利局局长陈国康说,咸阳市政府在2013年4月下发通知:禁止在渭河河道采砂。但是禁采日期截止到2014年9月30号。所以,2015年拍卖采砂权并不在禁采期内。另外,这五个采砂通道也是经过上级水利部门的批准。

    咸阳市武功县水利局局长陈国康:“五个点这是省上批下来的,这是省上批的,这是五个采砂通道,省上批下的。”

    对于采砂场配套运输、分筛和堆放场地的问题,陈局长说,在拍卖时签定的砂石开采合同中就明确约定:由乙方也就是砂场经营者按照有关法规自行解决。

    记者:“有没有考虑到给他配到的这个土地?”

    咸阳市武功县水利局局长陈国康:“这个督促,采砂各采砂场要到土地局申报土地去,在采砂实施方案之前这块儿已经给他说了。”

    记者:“现在目前状况应该是?”

    咸阳市武功县水利局局长陈国康:“他(采砂公司)没申报,这些没给土地局申报,所以这一次土地局执法是(针对)违规占地,没申报肯定就是违规占地,(砂场)从程序上走不合法。”

    武功县国土局负责人告诉记者,国土执法部门多次要求这五家砂场办理土地手续,但至今,没有一家砂场取得合法的用地手续。11月4号,国土局召集五家砂场负责人开会,再次要求办理土地手续,并且提出最后期限是今年11月10号。

    咸阳市武功县国土局局长王大刚:“但是十号之前到期以后,这几家企业整体都有动静,但是动静不大,按说咱从十一月十号之后,到期以后咱这边就应该进一步督促,必须要整改,所以从十号之后,我们也一直督促这五家企业,所以截至十一月十号,为什么我们到十二月,现在才来(拆除砂场)。”

    记者了解到,今年9月19号,咸阳市水利局下发文件,将渭河咸阳段禁采期延长到2017年9月30号。对于砂场经营者取得的三年采砂权,武功县水利局负责人表示:整治企业违法用地和采砂权并不冲突,禁采期结束后,水利部门会按照合同约定,将两年采砂权进行顺延。

    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记者 刘君鹏)最近两天,咸阳武功县正在对辖区内的五家砂场违法用地行为进行整治。这一举动引起了砂场经营者的不满,他们说,去年才取得了三年的采砂权,生产一年就要被拆除,每家几千万元的投资也不知道该如何收回。

    咸阳武功整治砂场违法用地 三年采砂权仅用一年经营者很“委屈”

    12月1号上午,记者来到渭河武功段圪崂砂场,十几台大型机械正在对砂场内的分筛设备进行拆除,并对所占用的土地进行平整。在现场执法的武功县国土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这次行动主要是针对这五家砂场违法占用土地的情况展开的。

    咸阳市武功县国土局局长王大刚:“五家企业都没有办理合法用地手续,因为在前期我们督促进行整改的过程中,五家企业对没有用地手续这一块也是认可的,认可这个事情,因为现在这个违法现状事实存在已经形成了,形成了以后按照没有用地手续必须要恢复土地原貌,根据这个要求咱整体来做这个整治活动。”

    在砂场的经营者看来,刚刚经营一年时间就面临被拆除,他们实在想不通。

    某砂场负责人:“三年采砂权是836万多元,采砂通道50多万元,还有各种税费,加上砂场的投资现在肯定超过两千多万元了。”

    某砂场负责人:“现在就是你要拆除,我们拍卖的是三年采砂权,干了不到一年,一个砂场都花了两三千万块钱,这个损失谁来买单?”

    原来,2015年,这五家企业通过公开拍卖取得五个采砂通道的采砂权,期限三年。砂场经营者认为,采砂作业除了取得合法采砂作业点外,还需要运砂通道和分筛、堆放的场地。

    某砂场负责人:“(没有场地)这不可能正常经营,土地没有,我没办法。再一个我们的分筛设备不可能在空中筛吧。对吧,我总要堆料场地呢。”

    记者:“这个问题出现你觉得原因在哪?”

    某砂场负责人:“我考虑是政府没有衔接好。”

    记者:“应该是咋衔接?”

    某砂场负责人:“武功县政府拍卖的时候,土地和水利部门就应该协商好。”

    砂场经营者觉得,既然是政府部门公开拍卖采砂权,就应该考虑到运输和堆放用地的实际情况。

    某砂场负责人:“当时水利局说你们自行解决。”

    记者:“你们一般都是采取啥方式?”

    某砂场负责人:“都是租群众的地。”

    同时,几位砂场的负责人还对2015年的公开拍卖也产生质疑,他们出示的文件显示,咸阳市水利部门从2013年起已经禁止在渭河武功段开采砂石。

    砂场负责人:“2013年就禁采了,你2015年为啥还要(拍卖)呢?你向社会公开(拍卖),你通过天平拍卖公司,把这五个采砂通道三年的采砂权拍卖给我们?”

    五家砂场至今未取得用地手续 水利部门:剩余两年采砂权依然有效

    按照砂场经营者的说法,采砂场需要配套运输,分筛和堆放场地是一个人人都懂的道理。当地政府只拍卖采砂权而不全面考虑其他用地,这让经营者十分被动。而在禁采期公开拍卖采砂权就更难以让人理解了?带着这两个问题,记者分别采访了武功县水利局和国土局的主要负责人。

    咸阳市武功县水利局局长陈国康说,咸阳市政府在2013年4月下发通知:禁止在渭河河道采砂。但是禁采日期截止到2014年9月30号。所以,2015年拍卖采砂权并不在禁采期内。另外,这五个采砂通道也是经过上级水利部门的批准。

    咸阳市武功县水利局局长陈国康:“五个点这是省上批下来的,这是省上批的,这是五个采砂通道,省上批下的。”

    对于采砂场配套运输、分筛和堆放场地的问题,陈局长说,在拍卖时签定的砂石开采合同中就明确约定:由乙方也就是砂场经营者按照有关法规自行解决。

    记者:“有没有考虑到给他配到的这个土地?”

    咸阳市武功县水利局局长陈国康:“这个督促,采砂各采砂场要到土地局申报土地去,在采砂实施方案之前这块儿已经给他说了。”

    记者:“现在目前状况应该是?”

    咸阳市武功县水利局局长陈国康:“他(采砂公司)没申报,这些没给土地局申报,所以这一次土地局执法是(针对)违规占地,没申报肯定就是违规占地,(砂场)从程序上走不合法。”

    武功县国土局负责人告诉记者,国土执法部门多次要求这五家砂场办理土地手续,但至今,没有一家砂场取得合法的用地手续。11月4号,国土局召集五家砂场负责人开会,再次要求办理土地手续,并且提出最后期限是今年11月10号。

    咸阳市武功县国土局局长王大刚:“但是十号之前到期以后,这几家企业整体都有动静,但是动静不大,按说咱从十一月十号之后,到期以后咱这边就应该进一步督促,必须要整改,所以从十号之后,我们也一直督促这五家企业,所以截至十一月十号,为什么我们到十二月,现在才来(拆除砂场)。”

    记者了解到,今年9月19号,咸阳市水利局下发文件,将渭河咸阳段禁采期延长到2017年9月30号。对于砂场经营者取得的三年采砂权,武功县水利局负责人表示:整治企业违法用地和采砂权并不冲突,禁采期结束后,水利部门会按照合同约定,将两年采砂权进行顺延。

  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记者 刘君鹏)最近两天,咸阳武功县正在对辖区内的五家砂场违法用地行为进行整治。这一举动引起了砂场经营者的不满,他们说,去年才取得了三年的采砂权,生产一年就要被拆除,每家几千万元的投资也不知道该如何收回。
  咸阳武功整治砂场违法用地 三年采砂权仅用一年经营者很“委屈”
  12月1号上午,记者来到渭河武功段圪崂砂场,十几台大型机械正在对砂场内的分筛设备进行拆除,并对所占用的土地进行平整。在现场执法的武功县国土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这次行动主要是针对这五家砂场违法占用土地的情况展开的。
  咸阳市武功县国土局局长王大刚:“五家企业都没有办理合法用地手续,因为在前期我们督促进行整改的过程中,五家企业对没有用地手续这一块也是认可的,认可这个事情,因为现在这个违法现状事实存在已经形成了,形成了以后按照没有用地手续必须要恢复土地原貌,根据这个要求咱整体来做这个整治活动。”
  在砂场的经营者看来,刚刚经营一年时间就面临被拆除,他们实在想不通。
  某砂场负责人:“三年采砂权是836万多元,采砂通道50多万元,还有各种税费,加上砂场的投资现在肯定超过两千多万元了。”
  某砂场负责人:“现在就是你要拆除,我们拍卖的是三年采砂权,干了不到一年,一个砂场都花了两三千万块钱,这个损失谁来买单?”
  原来,2015年,这五家企业通过公开拍卖取得五个采砂通道的采砂权,期限三年。砂场经营者认为,采砂作业除了取得合法采砂作业点外,还需要运砂通道和分筛、堆放的场地。
  某砂场负责人:“(没有场地)这不可能正常经营,土地没有,我没办法。再一个我们的分筛设备不可能在空中筛吧。对吧,我总要堆料场地呢。”
  记者:“这个问题出现你觉得原因在哪?”
  某砂场负责人:“我考虑是政府没有衔接好。”
  记者:“应该是咋衔接?”
  某砂场负责人:“武功县政府拍卖的时候,土地和水利部门就应该协商好。”
  砂场经营者觉得,既然是政府部门公开拍卖采砂权,就应该考虑到运输和堆放用地的实际情况。
  某砂场负责人:“当时水利局说你们自行解决。”
  记者:“你们一般都是采取啥方式?”
  某砂场负责人:“都是租群众的地。”
  同时,几位砂场的负责人还对2015年的公开拍卖也产生质疑,他们出示的文件显示,咸阳市水利部门从2013年起已经禁止在渭河武功段开采砂石。
  砂场负责人:“2013年就禁采了,你2015年为啥还要(拍卖)呢?你向社会公开(拍卖),你通过天平拍卖公司,把这五个采砂通道三年的采砂权拍卖给我们?”
  五家砂场至今未取得用地手续 水利部门:剩余两年采砂权依然有效
  按照砂场经营者的说法,采砂场需要配套运输,分筛和堆放场地是一个人人都懂的道理。当地政府只拍卖采砂权而不全面考虑其他用地,这让经营者十分被动。而在禁采期公开拍卖采砂权就更难以让人理解了?带着这两个问题,记者分别采访了武功县水利局和国土局的主要负责人。
  咸阳市武功县水利局局长陈国康说,咸阳市政府在2013年4月下发通知:禁止在渭河河道采砂。但是禁采日期截止到2014年9月30号。所以,2015年拍卖采砂权并不在禁采期内。另外,这五个采砂通道也是经过上级水利部门的批准。
  咸阳市武功县水利局局长陈国康:“五个点这是省上批下来的,这是省上批的,这是五个采砂通道,省上批下的。”
  对于采砂场配套运输、分筛和堆放场地的问题,陈局长说,在拍卖时签定的砂石开采合同中就明确约定:由乙方也就是砂场经营者按照有关法规自行解决。
  记者:“有没有考虑到给他配到的这个土地?”
  咸阳市武功县水利局局长陈国康:“这个督促,采砂各采砂场要到土地局申报土地去,在采砂实施方案之前这块儿已经给他说了。”
  记者:“现在目前状况应该是?”
  咸阳市武功县水利局局长陈国康:“他(采砂公司)没申报,这些没给土地局申报,所以这一次土地局执法是(针对)违规占地,没申报肯定就是违规占地,(砂场)从程序上走不合法。”
  武功县国土局负责人告诉记者,国土执法部门多次要求这五家砂场办理土地手续,但至今,没有一家砂场取得合法的用地手续。11月4号,国土局召集五家砂场负责人开会,再次要求办理土地手续,并且提出最后期限是今年11月10号。
  咸阳市武功县国土局局长王大刚:“但是十号之前到期以后,这几家企业整体都有动静,但是动静不大,按说咱从十一月十号之后,到期以后咱这边就应该进一步督促,必须要整改,所以从十号之后,我们也一直督促这五家企业,所以截至十一月十号,为什么我们到十二月,现在才来(拆除砂场)。”
  记者了解到,今年9月19号,咸阳市水利局下发文件,将渭河咸阳段禁采期延长到2017年9月30号。对于砂场经营者取得的三年采砂权,武功县水利局负责人表示:整治企业违法用地和采砂权并不冲突,禁采期结束后,水利部门会按照合同约定,将两年采砂权进行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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