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深入排查治理煤矿机电运输安全隐患,巩固设备安全运行可靠性,不断提升煤矿机电装备和管理水平,有效防止机电运输事故发生,郑州市煤炭局结合辖区煤矿实际,于11月1日至12月25日组织开展煤矿机电运输专项检查暨机电装备及管理水平考核评价对标活动。
此次检查的范围包括:全市批准复工复产和隐患整改的地方和兼并重组煤矿。此次检查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企业自查(11月1日至11月15日)。第二阶段:郑州市煤炭管理局抽查、县(市)煤炭管理部门全面检查(11月16日至12月25日)。郑州市煤炭局抽调专业技术人员成立专项检查组对煤矿开展专项检查情况进行抽查;县(市)煤炭管理部门成立专项检查组,对所辖煤矿开展检查。检查依据和主要内容:煤矿对照豫工信〔2010〕341号、《煤矿安全规程》(2016版)、《河南省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实施细则》(豫煤行〔2017〕80号)等有关行业规范、标准。
此次活动要求,县(市)煤炭管理部门专项检查达到全覆盖,对发现重大隐患、使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淘汰和失爆设备以及未按规定检测检验或检测检验不合格的设备,实施处罚或停止使用;市县两级煤炭管理部门,对检查煤矿开展对标活动、煤矿机电装备和管理水平进行考核评价;对于煤矿提高机电装备和管理水平的计划、措施、实施成效进行评估,并提出进一步加强煤矿机电运输管理和提升机电装备升级改造的前瞻性意见。(本报记者任二敏 通讯员李世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