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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存在“十类”问题的矿井坚决停产整顿

2018-12-4 21:34:59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任二敏

  本报讯 11月29日,全省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安全“会诊”工作动员会在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召开,省局相关业务处室及监察分局负责人,各地市政府煤炭局、煤管办负责人,省管煤炭企业、中央驻豫煤炭企业及地方主体煤炭公司负责人参加了会议,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严寅初出席会议并讲话。

  我省现有各类煤矿285处、核定生产能力1.73亿吨/年。开采条件复杂、自然灾害严重,瓦斯灾害尤为突出。现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81处、核定能力0.92亿吨/年,煤层最大瓦斯压力6.9Mpa、最大瓦斯含量40m3/t。突出矿井数量占全省矿井总数28.4%、占全国突出矿井总数10.7%;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产能占全省总产能53%、占全省生产矿井产能64%。同时,还有“邻突矿井”48处(经鉴定为非突矿井的34处、未鉴定也未按突出矿井管理的14处)。

  严寅初指出,近年来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紧抓瓦斯防治工作不放松,通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实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事大幅下降,2015以来连续3年煤矿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20人以内。今年截至10月底,全省煤矿生产原煤9020.78万吨,同比上升2.0%;发生5起生产安全事故,死亡11人,同比事故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减少6人,百万吨死亡率为0.122,同比减少0.007。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领导的工作指示要求,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与省煤炭办共同成立安全“会诊”领导小组,调动全省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力量,并邀请省内25名知名专家学者,共同成立了5个安全“会诊”工作小组,开展此次全省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安全“会诊”,目的就是确保上级领导的工作部署落实到位,确保岁末年初和机构改革“两个特殊时期”全省煤矿安全生产保持持续稳定向好的态势。

  严寅初要求,煤矿企业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切实摆正“安全与生存、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重大灾害防治尤其是瓦斯防治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较大以上事故。企业对自查出的问题,要高度重视、组织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按期整改。坚决杜绝“重自查、轻整改”、“查而不改、屡查屡犯”的情况。对于自查不认真细致、整改措施敷衍了事或超期未整改的问题,一律纳入到“告知式”执法的执法范畴。

  “会诊”专家要坚持“公平公正、依法依规”的原则开展工作,抛去打招呼、人头熟、有业务来往等外部因素干扰,发扬“严、细、实”的工作作风,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主义,确保工作实效。专家工作情况由“会诊”工作办公室负责考核,并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发放专家劳务费。同时,在安全“会诊”工作结束后,对专家的工作的情况整体做出评价,通报给所在单位部门。

  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监察机构要坚持安全“会诊”工作与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计划相结合,坚持专家“会诊”检查与监管监察执法相结合。采取“告知式”执法方式,对企业“会诊”自查自报的问题,已制定措施积极落实整改的,可免于或减轻处罚,对专家“会诊”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格处理处罚。

  严寅初强调,要坚持做到以严格执法促进隐患整改和瓦斯防治工作的提升。对存在“十类”问题的矿井,该停产整顿的要毫不手软,要坚决停下来;对存在煤与瓦斯突出重大风险的矿井,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监察机构要将其列入重点监管监察范围,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对符合《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条件的煤矿企业要及时开展联合惩戒,纳入“黑名单”管理,并予以曝光。对于现有技术条件下无法有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灾害矿井,向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提交督促挂牌整改;对经整改仍不合格的煤矿,共同提请地方政府依法予以关闭。(本报记者任二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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