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督查景德镇、鹰潭等10个设区市,检查各地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进展、存在的问题以及整治成效,督促各地加快城市黑臭水体整治进度。相关内容将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对实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八个专项行动问题严重的地区,统筹实行挂牌督办、公开约谈和区域限批。
日前,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出台《江西省落实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八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通过明确分工、狠抓落实、强化督导等措施,扎实开展江西境内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八个专项行动,推进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江西要求今后重点抓实抓好开展Ⅴ类及劣Ⅴ类水体整治、实施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持续推进“绿盾”行动、开展“清磷”排查整治、深入推动“清废”行动、持续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持续实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组织开发区污水处理设施整治等八个专项行动,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强调倒排工期,挂图作战,严格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通过专项行动的开展,江西明确要求2018年6月以来水质维持在Ⅲ类及以上的断面,确保总体水质不降类,2018年6月以来出现过Ⅳ类水的断面,要采取有效措施提升水质,确保总体水质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尽可能达到或接近Ⅲ类水。同时督查景德镇、鹰潭等10个设区市,检查各地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进展、存在的问题以及整治成效,督促各地加快城市黑臭水体整治进度。2019年-2020年,全面摸清长江江西段、赣江干流段入河排污口底数,为长江、赣江水环境质量改善奠定基础。并将持续聚焦长江经济带,深入开展“清废行动”,完成全省11个设区市“查、核、改、建”四项重点任务。将于2019年底前,江西省内20家国家级开发区基本建成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污水管网实现全覆盖,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稳定达标运行;2020年底前,全省其他78家省级开发区达到上述目标。
据了解,江西相关部门组成联合督导组,统筹对各专项行动进行督导,开展问题排查,核实问题整改和任务完成情况,指导督促各地压实责任,扎实推进工作。相关内容将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对实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八个专项行动问题严重的地区,统筹实行挂牌督办、公开约谈和区域限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