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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仅向公务员开放”是哪门子规定?

2011-7-11 17:11:00 来源:新华网 作者:刘 鹏

    刘 鹏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随着央行今年第六次调整存款准备金率至21.5%的高位,各大银行资金不断紧缩,部分银行逐渐开始放弃收益率较低的个人房贷业务。即使仍可办理,条件也日渐苛刻,单身未婚人士遭遇差别待遇,山东省有的银行甚至规定,具备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身份才可办理房贷。

    银行从本质上来说,同一般企业没什么两样,也具有追逐利润、规避风险的本性。再加上,嫌贫爱富本就是某些银行的一贯姿态。因此,山东有的银行规定“银行房贷仅向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开放”,让人并不感到意外。

    然而,这并不等于承认“银行房贷仅向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开放”就合理。难道仅仅因为公务员收入高、还款能力强,银行就可以额外向他们抛“媚眼”?事业单位职工和公务员等公职人员,凭什么可以凌驾于其它社会群体成员之上?

    国家出台政策调控房价,收缩银根控制通胀,对银行造成的资金压力是显而易见的,对贷款人的贷款影响也不可避免。然而,作为银行,压缩贷款,当以合法合规的方式进行,一切应遵循相关法律和贷款规定。不论是公务员,还是普通私营企业员工,银行都应一视同仁,按同一放贷原则申核申请人。

    山东有的银行房贷只给公职人员的规定,说白了就是在垄断性质之下,银行贷款核定权的滥用,是各种费用“想收就收”的垄断傲慢的延续,也是对公权力的一种巴结和献媚。这种公然违背社会公平正义的行为,伤的是公众之心,也是银行长远发展的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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