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7-19 11:15:31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
董蓉
端午到,吃粽子!在上海市复兴中路近重庆南路,有一家小店做出的粽子美味可口,供不应求,但店内没有悬挂任何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它家粽子是做得好吃,但没有资质啊,卫生情况堪忧。”(6月5日《新民晚报》)
粽子做的很好,很好吃,似乎美味就是吸引力,更是一种活广告,于是人们纷纷前去购买,谋得一份可口的粽子香,更是有一份美味有端午。
可事实上这样的不小店,或者说是“家庭作坊”,存在着诸多隐患,没有资质,卫生情况堪忧,这样的美味,能让人美起来吗?这样的美味有多少安全,有多少质量,更有多少卫生有心头,这样的美味不要也罢。
其实,此前查出的“染色”馒头不也是销售的更火,市民也青睐之吗?也是小作坊生产,结果谁又知道这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馒头,而是一种“染色馒头”,不但祸害社会,也影响百姓身心健康。
事实上,这样的小作坊有利也有弊,有利之处。据了解,诸如申城像这样家庭作坊生产的粽子,近来在申城并不少见,并大受欢迎。有人认为,这种纯手工做出来的粽子很放心,因为粽叶、酱油、咸蛋、蜜枣在旁边一字排开,没有添加剂,也没有色素,从裹粽子到煮粽子,全部呈现在顾客眼皮底下。
这只是一个方面,大家不知另一面,这样的作坊,存在很大卫生隐患。粽子使用的原料来源不明,加工环境未受监督,熟粽子也露天存放,完全没有任何保护,即使经过高温蒸煮,仍可能被再度污染。
如此美味粽子或许大家看到的它的一个方面,但没有看到它的另一面,恰恰另一面很可怕,也危害人们身心健康,更是引起食品安全的的隐患,既然存在着卫生隐患,吃在口中是美味,吃在肚子里却是“毒药”,或者是“定时炸弹”,随时都会引发顾客的病症,更会酿成大祸。
我国《食品卫生法》就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在生产、销售食品时,必须清洁卫生,并要有相关的工作服,必须使用售货工具,具备卫生许可证、个人健康证、工商执照,才方可生产销售,否则其只能上自做自销。如果真要销售给顾客,难免会存在着问题,更有诸多除患,卫生不能保证,质量更难以保证,这样的美味要它何用,既不是鸡肋,也不是肥肉,只能是一块臭肉,不要也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