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首批瘦肉精制售案件在河南焦作中级人民法院开庭。五名被告分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
法院统计称,刘襄、奚中杰等五名被告共产销瘦肉精原粉达2700公斤,其销售范围包括北京、山东、广东等八省市。五被告均否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罪名。
一审判决如下:对违法研制生产盐酸克仑特罗(瘦肉精)的被告人刘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负责销售的被告人奚中杰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下线销售的被告人肖兵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对被告人陈玉伟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对负责原材料采购的刘鸿林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追缴犯罪所得,并没收所有非法所得。五人瞬间泪流满面,均不服判决要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