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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少女身陷传销强拉家人入伙 母亲被逼跳楼身亡

2011-9-9 11:18:43 来源:东方今报 作者:李春晓

  女儿深陷传销泥潭,非但执迷不悟,还强拉母亲入伙,甚至以死相逼。最终,因为她的再三逼迫,母亲跳楼身亡。8月31日,济源市人民法院一审以非法拘禁罪,判处汝州市的小刘有期徒刑10年。□东方今报记者 李国营 见习记者 左朝君 王彦 周欢欢 通讯员 成居易

  【前因】 走出校园落入传销窝点

  2009年,汝州市的小刘中专毕业后在新郑打工,当年8月,曾经的一位同事把小刘介绍到了济源一家公司从事卖电脑的工作,但小刘到济源后并没有见到电脑,而是被安排去听传销课“洗脑”。一周后,小刘觉得这活能干,就交了2500元的入伙费,正式加入了这个传销组织。 

  接下来,小刘的工作就是发展下线,无论同学、朋友、熟人,甚至亲戚,都在她的目标之列。找各种理由将他们骗到济源,缴费后证明即愿意加入传销组织,她便可以从中抽成。然而,两个多月过去了,小刘还没有拉到一个人。

  【经过】 发展下线 向家人下手

  无奈,心急的小刘想到了自己的家人,她决定先从自己的弟弟下手。2009年9月20日左右,小刘打电话给弟弟,谎称自己的脚受伤了,希望弟弟能去看她,但家人不同意弟弟前来。 

  之后,小刘又打起自己母亲的主意。当年10月4日,小刘又给母亲打电话,称自己打工时脚受伤了,让母亲赶来济源照顾她。心疼女儿的母亲立即动身,当月6日就赶到了济源,第二天就被女儿拉去“听课”。

  母亲询问小刘现在做什么工作,小刘说自己做兼职,一边做电脑售后,一边做传销。当晚,母亲劝诫小刘并让小刘和她一起回家,但小刘不愿意走。

  【结果】 再三逼迫 母亲跳楼身亡

  2009年10月8日上午,小刘再次让母亲和她一起去听课,母亲拒绝并要求回家。小刘以和母亲一起回住处拿东西为由,将母亲骗回住处,然后又拒绝回家。中午时分,母亲要求出去散心,小刘担心母亲独自回家将此事告诉父亲,就将房门反锁,阻止母亲外出。  

  第二天早晨,小刘的母亲再次要求回家,小刘又将防盗门反锁,并与母亲发生争吵。母亲生气地说:“你不让我出去,我就死给你看!”小刘竟毫不示弱:“你要出去我就死。”

  随后,小刘母亲说想一个人静静,就独自回了卧室,谁知她却从五楼卧室窗户处跳下,当场死亡。

  今年8月31日,济源市人民法院依法对此案做出判决。小刘失去了自己的母亲,也为此付出了十年的牢狱代价。

  ■ 不吐不快

  扭曲的“信仰”

  □东方今报评论员 李春晓

  自己做传销,还想把妈妈骗入局。母亲不同意,女儿居然禁锢母亲,导致母亲跳楼身亡。这血淋淋的事件,再次揭示了传销的罪恶。有什么能大过生养之恩?怎么会为了所谓的“信仰”,做出这样令人发指的事情?

  自古以来,亲情和友情都是人间最美好的情感之一。传销却能够让人变得亲情泯灭、道德沦丧。

  传销为何大行其道、屡禁不止?

  一方面从社会层次的角度来说,当“我爸是李刚”、当成功学大行其道之时,很多人把迅速致富当成了唯一的信仰,而这种奢望不劳而获的贪婪欲望使人们丧失了辨别是非的理智。即便是堕入传销组织后,明知这种方法是不对的,也会将错就错去骗取钱财。

  更为可怕的是,传销等这些丑恶现象的背后是颠倒是非、良知麻木,这既是拜金的恶果,也是社会的道德沦丧。

  年轻人有梦想,但看不到方向的他们,在面对传销这样的“经济邪教”诱惑时,往往成为歪理邪说的俘虏,在错误的路上一路狂奔众叛亲离陷入疯狂。可怕的是传销,更可怕的是无出路感。要想使传销不再流毒,还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彻底改良它滋生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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