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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头号涉黑团伙罪孽深重 起诉书150页嗓子读哑

2011-4-8 来源:红网 作者:全欣 刘志杰

    三名“黑老大”档案·陈晓青,1966年9月15日出生,永兴县人,初中文化,农民,曾因犯妨碍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涉黑案中,检方指控涉嫌11项罪名: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爆炸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拘禁罪,串通招投标罪,窝藏罪。韩敬宇 摄

    三名“黑老大”档案·戴林辉,1970年10月30日出生,永兴县人,高中文化,农民。被控涉嫌12项罪名: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抢劫罪,爆炸罪,开设赌场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串通招投标罪,窝藏罪。韩敬宇 摄

    三名“黑老大”档案·许以国,1979年5月10日出生,永兴县人,初中文化,农民,被控涉嫌13项罪名: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贩卖毒品罪,容留卖淫罪,爆炸罪,开设赌场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串通招投标罪,窝藏罪。韩敬宇 摄

    “你还我儿子!”

    昨日,在(湖南)郴州中院法庭旁听席上,一名穿灰衣服的妇女哭了,她儿子被乱刀砍死。

    从昨日起,郴州头号涉黑大案在郴州中院连续开庭。52名被告人因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等19项罪名,118起犯罪事实。部分团伙头目曾担任村干部。

    进入法庭,记者过了五道安检

    昨日早上7时许,郴州中院外已挤满市民。他们都是来旁听的被告人和被害人家属。法院工作人员忙着为其办理旁听证。由于涉案人员多,进法庭旁听的名额很有限,一些没拿到证的家属呆在原地久久不愿离去。

    8时许,记者通过五道安检,来到法庭。此时旁听席上已坐满人。

    10名检察官各自身边都摆放着厚厚的诉讼材料。而在对面辩护人席上,40多个辩护人挤挤挨挨坐了4排。

    起诉书读了2小时40分钟

    30分钟后,法官敲响法槌,宣布开庭。52名被告人被法警依次带进来。突然,旁听席上一阵骚动。旁听人员纷纷站起来,点着头,挥着手和被告人打招呼。

    “你还我儿子……”人群中,一名穿灰色衣服的妇女哭起来,她的儿子代某被这个团伙成员乱刀砍死。

    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后,检察官开始宣读起诉书。“陈晓青,男,1966年9月15日出生……”郴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陈红卫宣读了150页起诉书,2个小时40分钟后,起诉书读完了,而他的嗓子也嘶哑了。

    该涉黑团伙身负4条人命

    检方指控,52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组织容留卖淫罪等19项罪名,118起犯罪事实。团伙头目,除了陈晓青,还有许以国、戴林辉两人。52名被告人中陈晓青年龄最大,其余多是30岁左右,均系永兴县人。

    据了解,该团伙因争抢地盘、报复他人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伤害寻衅滋事等导致4人死亡,10人重伤,几十人轻伤。他们还倚仗该组织势力,操纵选举,渗透农村基层政权。在这个团伙中,检方认定陈晓青、许以国、戴林辉均为主犯,陈晓青被控涉嫌11项罪名,许以国被控13项罪名,而戴林辉被控12项罪名。

    昨日庭审,主要审理了团伙几名主要成员部分犯罪事实。面对检方的指控,这些被告人纷纷以“不知道”、“不清楚”等词语搪塞,拒不承认犯罪事实。下午6时许,庭审结束,今日继续开庭审理,本报仍将继续关注。

    据了解,该案创郴州史上五个之最:被告人数最多;犯罪事实最多;历史跨度最长;影响力最大;关注度最高。

控辩

“不知道”“不清楚”说得最多

涉黑团伙“老大”陈晓青接受庭审

    “我不清楚”、“我不知道”、“我不认识”……这些词是陈晓青在法庭上说得最多的。面对检方的指控,站在被告人席的陈晓青表示自己也冤,一起被审理的被告人,他很多都不认识,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也是他看到起诉书后才知道的。

    凭借砍死一人树立威信

    上午11时30分,检察官宣读完起诉书后,51名被告人被纷纷带下审判区。法庭上只留该团伙称“老大”的陈晓青。

    检察官说,在当地很多市民都“谈陈色变”。

    起诉书透露,陈晓青自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开始在永兴县城郊乡一带以非法经营木材为业闯荡社会,在此过程中其多次与他人打架斗殴,逐渐在永兴县城郊乡一带树立打架凶狠、不怕惹事的名声。至九十年代中期,陈晓青身边已有被告人戴林辉、王小康(另案处理)等一批社会闲杂人员纠合在一起,并开始向永兴县城发展势力。1999年,永兴县城内以黄志成为首的黑恶势力成员何征平与以被告人陈盛津为首的黑恶势力成员发生纠纷。陈盛津请陈晓青出马与对方谈判,但未果。于是,陈晓青等人纠合起来,与对方发生斗殴,对方的曹向月被砍死。此事影响极大,但陈晓青没有受到法律的制裁,陈晓青凭借此事,在当地黑恶势力中树立了地位。2000年起,陈晓青、戴林辉开始吸收小弟,许以国也成为其成员。

    自称其他被告人中“只认识一两个”

    “陈晓青被控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爆炸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等11项罪名。”检方指控陈晓青系团伙主犯。

    “你对检方的指控有异议吗?”法官开始发问。

    “有。”陈晓青的声音很大,“都不属实,除了开设赌场外,我什么都没有做。”陈晓青表示,是看到起诉书后,才知道自己被指控的内容。

    “你认识刚才法庭上的其他被告人吗?”检察官问。“不认识。”陈晓青表示,这些人只认识一两个,其他都不认识。

    “1999年10月28日,曹向月被砍案发时,你在场吗?”检察官追问。陈晓青答:“没有。我不知道这事。”

    在法庭上,面对法官、检察官的问题,陈晓青都是用“不知道”“不清楚”这些词来回答。陈晓青说他认识的这些人从来没有喊他为大哥,只是有时候看到了就微笑,点头示意。他承认看望过服刑的人,但称那是人之常情。

    被告人席上,陈晓青受审,而在旁听席上,陈晓青的妻子始终都是低着头。

花絮

一女子拿着照片冲着一被告人大喊:

“这是你儿子,已经一岁了”

    在昨日的旁听席一角,一直坐着一个女子。长头发,背着小包,哭得有些肿胀的眼睛黯然无神。整个庭审中她站起来过两次,一次是被告人带进法庭时,另一次是被告人带出法庭时,她猛地站了起来,冲到审判区,想跟其中一名被告人说说话。原来她是被告人曹某的妻子。

    曹某32岁,之前因抢劫罪、贩卖毒品进过宫。而这次,检方指控其涉黑、非法拘禁、开设赌场、妨碍公务等7项罪名。

    据了解,得知曹某被审理,其妻子从永兴赶到郴州中院,住在附近一旅馆,待开庭时见见丈夫。

    在法庭上,女子见到了曹某,但她不想看对方,说很伤心。

    庭审经过了一天,下午法官宣布休庭时,女子冲了上去,从包里拿出照片,冲着曹某大喊,“这是你儿子,已经一岁了。”

    法警拦下女子,代其转交照片。

    为潜伏被疑“养小三”

    前年5月31日晚,郴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基础大队副大队长周宏正和家人吃饭。“你赶快到北苑宾馆来。”郴州市公安局副局长李长跃打来电话。周宏自此开始了长达7个月的秘密侦查工作。为保密和安全起见,专案组的任务和目标只有极少数领导知道,对同事和家人都保密。当时办案经费不足,又不便于公开报账,周宏只好偷偷地从自己家里拿出几万元用于侦查工作。为此,他与妻子的婚姻差点不保。

    一天晚上,周宏从外地回家,一进门见妻子坐在沙发上一言不发,便问:“怎么啦?”妻子一下子站起来吼道:“你一个人成天在外,不知道干些什么,儿子现在的学习成绩已经落到班上倒数第几名了!家里的钱也不知道你花到哪去了!”说完,把周宏放在桌子上的手机狠狠摔到地上,然后从抽屉里拿出一把剪刀把他的工资卡剪成两半。原来,妻子是怀疑自己有外遇了,周宏很难过,但又不能道出实情,只是一个人默默回到卧室和衣而睡。

    儿子想他给他打电话,问他什么时候回家时,他只是搪塞“马上回、马上回”,其实他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回去。这种情形一直持续到专案告破,领导陪同他回家向妻子作出解释,婚姻危机才得以解除。

    斗内鬼屡放“烟雾弹”

    李长跃和周宏是上下级关系,但他们的工作任务都是以“5·19”专案侦查三组为掩护,对永兴县陈晓青为首的涉黑团伙犯罪事实进行核查。参加核查的民警共有10人,其中包括时任永兴县公安局副局长的朱某。

    “我们的核查工作是秘密进行的,但进驻永兴后,我们的一举一动,陈晓青等人还是很快就知道了。我们找受害者见面,避而不见。找当地民警了解情况,他们也有意回避。”李长跃说,种种迹象表明,侦查三组出了“内鬼”。

    李长跃和周宏猜测“内鬼”是专案侦查三组副组长朱某,但是没有证据。为了迷惑对方,他们撤出永兴,并在一次佯装醉酒后,放出一个“烟雾弹”,声称永兴没有什么像样的黑社会团伙,查下去没有意义。

    同时,他们还上演了“苦肉计”。专案民警大会上,第三组民警工作被狠狠批评了,他们的精细化补贴也被扣发了。办理“9·22”专案的风声出来后,惶恐不安的许以国等人逃往外地,并多次托人打听案子进展。为了稳住许以国等人,他们又“公开透露”,“9·22”专案是侦办以邝某某为首的一起涉黑涉恶专案。自以为“安全无事”的许以国等人一个月后又回到了永兴县城。而此时的李长跃和周宏则刻意避开朱某,悄然潜伏在永兴,继续对陈晓青团伙开展暗访调查,直到找出朱某充当保护伞的证据。

    搜证据假扮“哑巴”卖画

    “专案组民警还假扮小贩、哑巴、算命先生,在犯罪组织成员的周边50多天。”李长跃称,在调查掌握这个犯罪团伙成员的活动情况时,专案组曾派人化装应聘到对方经常活动的宾馆做保安两个多月,还派出一名老同志装成哑巴,骑着破烂自行车,在团伙成员经常活动的地段摆摊卖字画,一干就是9个月。

    李长跃透露,陈晓青犯罪组织成员为了拉拢、收买公安民警,曾向民警送了几万元钱,为了迷惑对方,民警半推半就收下,尔后立即上交了。

    当陈晓青涉黑犯罪团伙落网的消息传开,人们奔走相告时,李长跃说:“尽管当时很辛苦,但我们觉得值。”

    引爆炸弹报复他人

    怕招惹、敢怒不敢言……在永兴县,当地很多群众听到陈晓青、许以国、戴林辉这些名字都谈之色变。团伙成员因利益打击报复别人,手段残忍,致使4人死亡,多人重伤。

    2008年,戴林辉、李友慧与肖欠平(另案处理)等牛雅村煤矿(非法)股东想将煤矿整合到三合煤矿以合法化,未获成功。李友慧、肖欠平怀疑是李志伟从中作梗,遂决定报复。肖欠平两次向李友慧提出安排邓志彪(另案处理)以爆炸的方式报复,并答应支付邓志彪2万元酬金。戴林辉得知后,予以默许。当年11月16日,邓志彪将爆炸装置埋到李志伟进出煤矿的必经公路上伺机实施爆炸。当日下午,邓志彪见李志伟驾车经过,引爆炸药,幸因李志伟减速驾驶,尚未靠近爆炸点而未造成人员伤亡。

    为逃避黑势力背井离乡

    郴州市公安局副局长李长跃告诉记者,永兴县一个周姓村民,曾被陈晓青的黑势力团伙非法拘禁1天,因为惧怕对方,周某逃离永兴县去了北京,后来岳母死了都不敢回家奔丧。

    罗乙菊是永兴县土生土长的村民,她的老公是衡阳人,来永兴县做了上门女婿,与她育有二儿一女。由于她的儿子与许以国发生过经济纠纷,许以国叫一帮手下打伤了罗乙菊全家,并扬言“见一次就打一次”。1998年九月初七,罗乙菊仍能清晰地记得这个日子。当晚,在被打以后,他们做出了一个艰难的选择,举家搬迁至衡阳。由于走得匆忙,他们来不及收拾衣物。至今,她永兴县老屋里还晾着当年挂着的衣服。罗乙菊说,走了以后他们不敢再回来,户口身份证都没有办,现在孙子的户口都没有上。当专案组民警告诉她,许以国等人已被抓获时,这个背井离乡的老人哽咽得不知说什么好。

    团伙规定:要锻炼身体,保持体力

    检方介绍,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陈晓青、许以国、戴林辉等人就陆续纠集在一起,通过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开设赌场、非法高利放贷等违法犯罪活动,大肆牟取非法经济利益,并依靠其组织势力,非法涉足煤炭矿山、冶炼、沙场等行业,聚敛钱财用以壮大组织。

    该涉黑团伙成员复杂,既有“两劳”释放人员、社会闲散人员,也有国家工作人员,部分头目曾担任村主任、村支书。

    团伙还有许多不成文的规矩:要服从组织头目,团结讲义气,经济上生活上成员之间互相关照,打架时要凶狠,被抓时组织头目要想方设法营救,成员被关时,对其家属安抚,出狱时要接风洗尘,不准吸食毒品,要锻炼身体,保持体力,兄弟的女人不可欺等。

小档案

 案件创下郴州史上五个之最

    被告人数最多;犯罪事实最多;历史跨度最长;影响力最大;关注度最高。

    三名“老大”档案

    陈晓青

    1966年9月15日出生,永兴县人,初中文化,农民,曾因犯妨碍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涉黑案中,检方指控涉嫌11项罪名: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爆炸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拘禁罪,串通招投标罪,窝藏罪。

    许以国

    1979年5月10日出生,永兴县人,初中文化,农民,被控涉嫌13项罪名: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贩卖毒品罪,容留卖淫罪,爆炸罪,开设赌场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串通招投标罪,窝藏罪。

    戴林辉

    1970年10月30日出生,永兴县人,高中文化,农民。被控涉嫌12项罪名: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抢劫罪,爆炸罪,开设赌场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串通招投标罪,窝藏罪。(全欣 刘志杰 李小兵 李萍 张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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