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 帅
不得违规干预药械采购招投标,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在辖区个人从事医药营利性活动……卫生部日前印发《关于卫生系统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的若干规定》,进一步规范权力行使,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1月4日《齐鲁晚报》)
据数据统计,2009年全国医院药品销售中的隐性交易大约为1400亿,预计2010年达到1800亿。不管数字是否足够的精确,至少说明一件事情,医药行业属于一个腐败易发的高危领域。
要防止腐败蔓延,规范各种权力行使,必须先从管理者身上做起。要知道,一个医生或药房人员被“拉下水”,腐败还只是个体化问题,社会危害有限;而一旦某个卫生部门官员或者是公立医院院长成为药商们的“合作伙伴”,利用手中的权力寻租,就将会产生一系列恶劣的连锁效应。
前些年,在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人民医院,该院200名医生中,有140多名陷入“回扣陷阱”,一个主要原因就是院长带头搞腐败,最后败坏了一大片。在这个过程中,正因为缺乏一份足够明晰的“权力清单”,以及权力制约体系,才让权力变得过于肆无忌惮。令一些领导干部手伸得过长,摇身变成了“红顶商人”,介入医药购销,以权谋私,最后严重损害了公共利益,败坏了社会风气。
权力应该有避嫌意识,不能介入市场经营,为了防范官员蜕化成危害公共利益的“红顶商人”,必须通过提出一些具体而严格的要求,让权力掌管者明白,什么是不能做的,权力行使的边界何在。
当然,徒法不足以自行。要让“红顶商人”退出医药采购领域,出台纸面的规定只是第一步。更重要的是,应通过更多配套的细则来保证法规最后的执行力。比如,谁举报监督?谁来主导这种管理?领导干部一旦涉及违规,应受到哪些相应的问责及惩罚。
时下,一边是治理医疗商业贿赂越来越严格,一边是商业贿赂越来越呈现隐蔽化、集中化的发展态势。从这个角度而言,卫生部的新规表达的是一种决心与立场,那就是禁止“红顶商人”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