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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出招治择校乱收费小升初跨区招生禁超10%

2012-2-27 9:24:33 来源:北京日报 作者:王东亮
 

  无序跨区入学、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占坑班等小学入学、小升初择校乱象将有望得到改善。昨天,教育部出手遏制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推出禁办“占坑班”、制止跨区域招生等八条措施。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义务教育已实现城乡免费,择校收费必须坚决制止。

  重拳一:严禁“占坑班”

  教育部禁止学校单独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培训班(简称“占坑班”)。严禁公办学校教师参与“占坑班”活动。严厉查处学校和教师借“占坑班”收费,违规的学校和教师将被追责。

  解读: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占坑班”不仅与《义务教育法》规定的就近入学、就近确定生源的制度安排不符,还涉及经济利益,容易滋生腐败,必须坚决禁止、严格问责。

  北京:本市除严禁公办中小学举办或参与民办学校举办“占坑班”外,教职工还被禁止为民办学校举办的课程补习班进行宣传和招生。

  重拳二:跨区招生将设上限

  教育部将制止跨区域招生和收费,并少有的为非正常跨区域招生设定上限,明确要求非正常跨区域招生比例高于10%的要制订专项计划,3年内减少到10%以下。同时还为优质普通高中分配给区域内各初中的招生名额设定下限,分配比例不低于30%,目前已经高于30%的要巩固提高并逐步扩大分配比例。不得以跨区域为名收取学生择校费。

  解读: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免试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是理想目标,但目前存在着一些特殊的非就近入学情况,比如,在居住地而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在家长工作单位附近学校而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但无论如何都将坚决禁止以择校为名乱收费。这也是为跨区招生比例设定上限的原因,以最大限度减少不合理流动。

  而将优质普通高中的招生名额按不低于30%的比例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就近入学将比择校更有机会进入优质普通高中,将有利于缓解“小升初”择校。

  北京:市教委目前已要求各区县科学划定区县每所学校对应的服务片,保证学校首先接收服务片内学生。同时,加强学校招生计划管理,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控制跨区县流动。学校不得自行组织超计划招生和超班额教学,须严格按照市教委颁布的班额标准制定计划。

  重拳三:禁收择校费

  教育部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收取捐赠款时,须依法为其出具凭证。违规收取与入学升学挂钩的费用,须坚决清退,无法清退的上缴国库,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

  解读: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解释说,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收费,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无偿自愿捐助,不符合《公益事业捐赠法》的规定,要坚决禁止。

  北京:本市严禁捐资助学与学生入学和招生录取挂钩,严禁向学生收取与入学挂钩的任何费用。正常捐赠收入一律由市、区县人民政府指定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审核收取、向捐赠人开具规定的捐赠票据,收入按照相关规定全额上缴同级财政,纳入预算管理。

  重拳四:小升初禁止考试

  教育部明确要求,小学生入学和“小升初”招生禁止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坚决禁止要求家长到学校或到学校指定单位缴纳各种名目的择校费。城市和有条件的农村学校招生要在教育部门设定的招生网上进行。

  解读: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学校必须遵守免试入学政策,不得通过各类招生考试设定门槛进行收费。同时教育部也不希望学校因组织招生考试,使家长带着孩子到处奔波,校园周边汇集大量家长、学生,影响交通秩序。

  北京:本市严禁在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中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测试和面试选拔学生。

  重拳五:严禁乱招特长生

  除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可招收体育和艺术特长生的学校以外,义务教育学校一律不得以特长生的名义招收学生。制止通过招收特长生方式收费的行为。

  解读: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学生特长不应成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的手段,误导家长为升学强迫孩子进行特长培训,加重身心负担,消弭兴趣爱好,产生逆反心理,影响健康成长。

  北京:本市严禁将各种竞赛成绩、奖励证书作为入学依据。严禁违规收取任何费用。

  此外,教育部禁止公办学校以与民办学校联合办学或举办民办校中校等方式,按照民办学校标准向学生收费。凡未做到“四独立”的义务教育改制学校和未取得民办学校资格的学校,一律执行当地同类公办学校收费政策。

  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学校性质、经费来源等信息今后将公开,中小学学籍管理将实行电子化。对违规收费的,严肃追究校长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教育部还将对重点城市部分学校招生进行全程督导检查,并邀请媒体参与曝光顶风违纪的学校。(记者 王东亮 贾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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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得入校宣传

  教育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等昨天联合出台5项措施,治理质量良莠不齐、价格虚高、市场混乱等教辅乱象。

  教育部要求各省成立包括中小学教师、校长、教研员等专家在内的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择优选出若干套进行公告。各地市须根据评议公告,一个学科每个版本选择1套教辅材料推荐给本地学生选用。评议推荐时,教辅材料编写人员须回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学生申请代购推荐教辅材料,学校不得从中牟利。教辅材料主要编写者须具有相关学科教学经验,考试命题和监测评价单位不得组织编写学生有偿使用教辅材料。

  教辅材料评议主要推荐与本省中小学教科书配套的同步练习册,也可评议推荐寒暑假作业、初中和高中毕业年级考试辅导类教辅材料。

  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不按规定代购、从代购教辅材料中收取回扣等违规行为将被责令纠正,相关人员将被追责。(记者 王东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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