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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事故瞒报背后的谜局

2012-4-6 9:28:50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本报记者任二敏 胡亚辉

建筑工地发生事故  相关部门竟然不知

焦作:事故瞒报背后的谜局

    本报记者任二敏 胡亚辉

    核心提示:3月21日上午10时30分左右,河南焦作市循环经济产业聚集区8号楼在建工程发生顶层坍塌事故,造成一死六伤,记者先后来到焦作市建委和焦作市山阳区安监局进行采访,有关人员均表示没有接到此次事故上报,此时距事故发生已经过去了整整8天。


                           发生事故的翔宇公司工地外景

凌乱不堪的事故工地现场

                              凌乱不堪的事故工地现场

    
3月28日上午,按照知情人的指引,记者首先来到了位于焦辉路的焦作市循环经济产业聚集区,还没有走到近前我们就远远地看到8号楼顶层坍塌景象,整个楼顶已面目全非,现场一片狼藉,凌乱的钢管还没有清理完毕,建筑模板横七竖八地躺在地上。据附近工人介绍,该工程是由河南翔宇建筑有限公司承建,监管单位为东方红办事处。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已经责令建筑单位进行停工。

    随后,我们又来到焦作市解放军第 91中心医院进行采访,在该院住院部14楼抢救室记者见到了在此治疗的王长保,谈及当时的情况王长保至今还心有余悸,“当时我们正在进行混凝土浇注,不知什么原因,突然楼顶就塌了,我掉下来后就被卡在了钢筋中,和我们一起干活的阎永军头朝下摔了下来,当时就不中了,其他5个人也都不通程度地受了伤,我的肋子都断了几根,现在都过去一星期了还是疼的厉害。”

    在12楼骨科三区病房,记者见到了受伤的李小磊,此次事故造成他的脚裸骨骨折,至今他的脚部还在进行治疗,问及事故当时的情况,刘小磊说,当时他正在开震动机,也不知道怎么回事突然楼就塌了。住在13楼普外一区的温有才说,在这个工地干活的都是武陟和修武的,受伤的也都是他们的老乡,楼塌时他正在干活,事前也没有任何征兆,结果他迷迷糊糊的就被送进了医院。

    据记者调查,当天的受伤人员除阎永军在9楼死亡外,王国良、刘明宏、阎有志三人目前已经出院。

    接着,记者又来到焦作市建委了解情况,办公室一个姓李的同志得知我们的来意后,马上就跟局有关部门和建设安全监督站进行联系。过了一会儿,经过一番电话联系后说,市建委目前没有接到该事故的上报,并让我们到安监部门去了解情况。

    在焦作市山阳区安监局,记者见到了办公室的杨主任,当我们问及此次事故是否上报并要求采访有关领导时,她先是说问问情况然后就出去了,回来后告诉记者他们没有接到事故上报,局里所有领导也都不在家,无法跟他们取得联系,相关科室的人也都下乡去了,让我们留个联系方式,等领导回来汇报后再给记者联系。记者随后致电焦作市建设安全监督站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人员均表示没有接到此次事故上报,此时距事故发生已经整整过去了一周多时间。

    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生产经营单位瞒报谎报事故行为查处办法》规定: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事故发生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瞒报或者谎报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10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纪律处分规定由监察机关或者任免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事故发生单位瞒报或者谎报事故的,没有贻误事故抢救的,处200万元的罚款。

    采访结束后,记者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截止我们发稿前此事故已经发生了10多天时间,而焦作市有关部门却对此事集体失语、忌讳莫深,他们究竟是在装聋作哑,还是在玩忽职守?或是和事故方串通一气故意瞒报?此事的进展如何,记者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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