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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自比文天祥“大闹”公堂,装疯卖傻?

2011-1-21 来源:人民网 作者:人民网

    四川省乐至县交通局原局长宋立光因涉嫌受贿接受法院审理。庭审中,宋立光推翻此前供述,称侦查人员先后对他进行亲情逼供、寒冷逼供、传染病逼供。法庭复审中,面对检察机关出示的10余组未进行刑讯逼供的证据,宋立光均以“假的全是假的”回应,高呼自己是冤枉的,还引用文天祥的诗句,称要留取丹心照汗青。(1月20日《法制日报》)

    看到这样的消息,真是让人无言以对。“手莫伸,伸手必被捉”。“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这些都是最简单不过的道理了,恐怕连小学生都能倒背如流,我们这位交通局局长不可能不知,不可能不晓。

    然而,据公诉机关指控,宋立光在1999年至2006年担任乐至县交通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6次收受多人贿赂总计达75.5万元。其中,金额最小的一笔,是在1999年收受当地运输管理所副所长陈某的感谢费5000元;最大的一笔,是在2002年至2006年期间,多次收受某建筑公司董事长周某送的现金45万元。对这些事实,宋立光起初供认不讳。但在第二次会见律师时,宋立光称自己原来所作的供述都是假的:在看守所期间,侦查机关利用威胁、恐吓等手段逼他在编造的笔录上签字。

    想想看,面对如此铁证如山的事实,被控受贿70余万的宋立光居然当庭翻供,而且还大称遇刑讯逼供,真是厚颜无耻,让人哭笑不得。

    但是,冷静下来以后,细琢磨,宋立光也不是“当庭翻供”的第一人。如武汉大学原常务副校长陈昭方涉嫌受贿案在湖北荆州市中级人员法院开庭受审时,让人眼界大开的是,他尽然在法庭上当庭翻供,对公诉方对他的多项受贿指控一一予以否认,并自称“常在河边走,就是没湿鞋”。还有原安徽省副省长王怀忠,此人胆大老辣,诡计多端,在阜阳当领导的时候,就被当地老百姓称为“现代曹操”。此老爷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总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可面对铁证如山,他却没有丝毫忏悔之意,居然口出狂言:“历史将证明我这是最大的冤案”。

    如此说来,这与宋立光高呼自己是冤枉的,并引用文天祥的诗句,称要留取丹心照汗青,无疑有着异曲同工之处。其实,这种“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无赖作法,目的无非就是想玩弄“掩耳盗铃”的把戏,与法律死抗硬顶,妄图蒙混过关。

    然而,法律是公正的,任何花招都是徒劳的。正像我们常说的,再狡猾的狐狸也逃不过猎人的猎枪,更何况事实在那明摆着,即便是宋立光再怎么翻供,最终也逃不脱党纪国法的制裁。这也是所有贪官的定律。但是,宋立光当庭引用文天祥的诗句,称要留取丹心照汗青,这确实颇具讽刺意味,让人深思。

    可以说,我并不怀疑宋立光为官之初或未“乱伸手”之前有“要留取丹心照汗青”的愿望和行动,而如今被控受贿70余万的宋立光“丹心”还在吗?假如还有一点“丹心”的话,至于走到今天的地步吗?所以,“装疯卖傻”没有用,要知道,“党与人民在监督,万目睽睽难逃脱。”(林伟) 原题:自比文天祥“大闹”公堂的贪官“丹心”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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