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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条收费公路的“收费期限”都应公示

2011-1-21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作者:周明华

    河南禹州农民时建锋几辆运输车8个月就偷逃368万元过路费,最近被判无期徒刑,该案受到举国关注。1月20日《经济参考报》说,国家发改委经济贸易司副司长耿书海在“物流发展报告会”上称,中国过路过桥费已高达运输成本的1/3,高速公路收费标准过高,应大幅降低;在同一报告会上,交通部综合司副司长蔡玉贺称,现行收费公路最高收费年限的30年标准可能会延长,同时收费的标准将下降。

    耿副司长的这一番话虽然迟到了,但还是获得网友的一直支持,但蔡副司长像“顶牛”般闪电回的这席话,却让人感到“后背发凉”。这方面我们熟视了太多“明降暗升”的伎俩,反正无论如何都不会在公路收费上吃亏,最终结果完全可能是收费降低1毛钱,时间延长百年。

    交通部副部长翁孟勇本月18日称,中国已取消9万公里二级公路的收费。但截至2009年,全国二级及以上高等级公路收费里程为42.52万公里。以前有关专家所称的数字是,世界上收费公路14万公里,10万公里在中国。目前世界上有60多个国家(多数是发展中国家)以收费公路的形式修高速路,而今看来,专家指出的在这60多个国家中,我国收费里程的天文数字已赶不上时代的“收费脚步”了,被低估了40万公里的收费里程。

    于此状态下,我们经常看到,有的路段甚至50公里之内就有3个收费站;县县设卡,桥桥收费;有的高速路收费都15年了,还在为还贷收费,而每年用于还贷的金额还不及收费额的十分之一;有关部门对某省管非经营性收费站的审查显示,在74个公路收费站中,预测还贷期超过30年的收费站有33个,有6个还款年限超过100年,其中一个收费站达756年。实际上,《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公路发展应坚持以非收费公路为主。不仅众多收费公路置此“红线”于不顾,相反还变着戏法似的乱设卡、乱收费。

    这类“扭曲收费站”存在的时间已不短了,且部分收费站转包给了一些权力部门,用以谋私利。无疑,这是收费站被人为地放弃了公路的公共品质,导致其公平性、公正性、公益性严重偏失,当然也是对法律的粗暴亵渎和践踏。窃以为,应对每一条收费公路计算出还贷金额、收费期限、每年收取的费用和还贷总额,并在公共网站乃至公路收费口予以公示,全方位接受公众监督。如此,才能解决公民出行成本过高的问题,恢复公路的公共产品属性。 周明华(媒体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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