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开宣判现场

被告人周龙斌(右)
8月1日上午,备受社会关注的“天湖爆炸案”在湖南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近两百人旁听了案件宣判,此外,郴州中院还邀请了潇湘晨报等省市数十家媒体到现场参与旁听。
2003年12月23日,在湖南郴州天湖大酒店门口,一名身绑炸药的男子走近一名刚下车的男子,炸药随即被遥控引爆,2名男子当场被炸身亡,停车场多辆汽车被损坏,酒店玻璃墙被震碎,多名过往行人被震碎飞溅的玻璃片刮伤。这起爆炸案的指使者周龙斌因犯爆炸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周龙斌与同案人苏加利(已判刑)连带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周仁生等人经济损失435315.6元。(李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