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郑州8月22日专电 近日,河南省将把城镇居民医保财政人均补助标准调高40元,即由人均200元提高到240元。这意味着居民参保个人所需承担的缴费比例将大幅降低,全民医保参保人员个人负担又将减轻。
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计显示,截至去年年底,全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新增88.5万人、达到1167.6万人,城镇医疗保险新增66.6万人、达到2122.1万人,生育保险新增47.9万人、达到460.7万人。城镇职工、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额分别达到相应群体收入的6倍以上;职工、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5%、60%以上。
2011年出台的《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了河南未来五年社保等发展目标。《规划》强调,2015年要实现社会保障制度更加完善。社会保障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城镇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到1227万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300万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在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达到75%、70%和70%。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障卡发卡数量达到6000万张。
据悉,2011年河南省将城镇居民医保财政人均补助标准调高80元,即由人均120元提高到目前的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