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河南频道3月1日电 (记者李博)“请全体人员起立!现在宣布法庭纪律……”在书记员宣布庭审纪律后,一场在校园里进行的庭审正式开始。26日下午,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法院在郑州中学的礼堂内,公开审理被告人王某诈骗一案,让1000余名在校师生及家长代表零距离感受法院案件审理过程,感受司法的公正、公开。
当天庭审的被告人王某通过网络认识了在郑州上学的被害人杨某、张某,对其虚构家庭背景及个人情况,骗取杨某、张某信任,多次谎称急需用钱,从杨某、张某处骗取人民币共计14000余元。最终,法庭认定被告人王某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庭审期间,受邀前来参加旁听的家长代表和同学们听得十分认真,还不时用随身携带的笔记本做记录。
庭审结束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给学生们上了“春季开学第一堂法律课”。他说:“这个案件是犯罪人以网络为媒介,通过虚构家庭背景、个人情况等骗取他人钱物。不少同学开通了微博、QQ空间,可以说都是这类案件潜在的受害人。希望可以通过这个案例警示大家,让同学们真切感受到法律的权威,远离违法犯罪。近3年来,我省法院累计判处25周岁以下的青少年罪犯35685人,占判处罪犯总数的19.9%。”张立勇院长告诫学生要自尊、自律、自强,要增强辨别是非的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
据介绍,从2月25日至3月11日,全省法院将在中小学开展为期两周的“春季开学第一堂法律课”活动,通过举办法律知识专题讲座、指导学生以模拟法庭等形式,切实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