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钱钟书杨绛一家三口
人民网北京5月27日电 (王鹤瑾)北京一家拍卖行宣布将拍卖已故作家钱钟书书信手稿,日前钱钟书夫人杨绛女士公开声明叫停,希望“立即停止侵权”。对此,一位知识产权法领域的资深律师认为,拍卖行公开拍卖私人信件涉嫌侵害他人隐私权、著作权和发表权。
据悉,拍卖行将于6月在京举办一场钱锺书书信手稿专场拍卖会,拍卖已故著名作家钱锺书的66封书信和《也是集》手稿,12封夫人杨绛的书信和《干校六记》手稿,6封女儿钱瑗的书信。届时,珍贵手稿将大规模公开集中拍卖,这让钱锺书的夫人102岁的杨绛女士非常愤怒,因此发出声明:希望有关人士和拍卖公司“立即停止侵权,不得举行有关研讨会和拍卖”,否则“会亲自走向法庭,维护自己和家人的合法权利”。
杨绛公开声明后,有人认为拍卖行在拍卖过程中,为宣传拍卖物品导致信件内容曝光,严重侵害了他人的隐私权,应当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有人则认为拍卖行作为一个提供买卖双方交易的平台,不涉及违法行为。
对此,该律师认为,“如果仅从物品所有权角度来看,持有者具有使用权、占有权、处理权和收益权。持有人将物品拿去拍卖,并从中获利的行为不涉嫌违法。但是,信件性质特殊,涉及著作权和隐私权,其使用方式是受限制的,如果持有人将书信内容对外公开、发表、或编辑,就涉嫌侵犯隐私权和著作权。”换言之,拍卖行作为一个提供交易的平台,如果仅是拍卖物品本身,属于合法行为。但是,从拍卖物品是信件的角度来看,拍卖行在拍卖过程中,往往需要对拍卖物品做出宣传推广,从而导致信件内容被公开,或者被复制,此行为就涉嫌侵害他人隐私权和著作权。
另外,律师表示,从文字作品的角度来看,信件为私人信件,一般情况下并不希望被公开,如果没有得到著作者的同意,导致信件的内容被公开,还涉嫌侵害作者对文字作品的发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