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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公租房租住半年可购有限产权
2013-5-30 11:07:41 来源:
江西日报
作者:
魏本貌
本报南昌5月28日电 (记者魏本貌)江西省将推行廉租房、公租房、经适房“三房合一”,廉租房、经适房对象统一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同时承租公租房一定期限的城市中低收入家庭,允许其申请购买承租的公租房有限产权,达到规定条件后可取得完全产权,此后可以上市。购买人取得公租房全部有限产权后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购买公租房全部有限产权满5年,经向当地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并补足当年认购时的住房建筑安装成本与综合成本价的差价,以及土地出让收益、税费减免等价款,取得完全产权后可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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