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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委办组织参加全国涉氨液氨专项治理视频会

2013-10-15 16:23:56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本报记者任二敏

    本报讯 9月29日,按照国务院安委办的通知要求,河南省安委会办公室组织省安委会成员单位参加国务院安委办召开的全国深入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视频会。

    国务院安委办副主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孙华山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按照取缔关闭、停产停业整顿和限期整改三种类型,强化专项治理措施,促进涉氨制冷企业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目前全国涉氨制冷企业有3万余家,近年来液氨泄漏事故多发,特别是上海翁牌冷藏实业公司发生的“8.31”重大氨泄漏事故,暴露出一些涉氨制冷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基础薄弱,规章制度不健全,液氨使用管理不规范及监督检查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孙华山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在年底前三个多月的时间内,分宣传发动、组织培训,自查自改、治理整改,检查验收、全面总结三个阶段,对全国所有的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情况开展全面、彻底的大检查、大治理,实现“三个全覆盖”、“三个一批”,即企业安全培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治理检查要全覆盖,取缔关闭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非法违法企业、治理整改一批液氨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提升一批安全管理基础较好的企业。

    孙华山要求,地方各级政府要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相关部门和单位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彻查安全隐患。要借鉴使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编制的《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培训教材提纲》,采取视频专题讲座等方式,充分运用正反典型案例,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强化安全教育培训。要紧紧抓住应取缔关闭的4类企业、停产停业整顿的7类企业、限期整改的9类企业,认真对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订的《自查自改表》和《执法检查表》,深挖隐患,严加治理,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要坚持专项治理与“打非治违”、推动安全标准化建设、健全安全长效机制有机结合,促进企业持续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会上,有关专家作了专题讲座。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国务院安委会成员单位及部分中央企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机关司局及有关直属单位负责人出席会议。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黄毅主持会议。

                       (本报记者任二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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