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服务对象的变动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对辖区人口进行经常性的统计核查,以便能够准确掌握城镇居民人口底数,使漏登漏管人员纳入有效管理,进一步拓宽管理服务层面。
聘请县级医疗部门专家,利用先进的医疗设备,定期做好城镇已婚育龄妇女健康检查工作,不仅检查服务到位,且为每位检查对象免去近300元的检查费。掌握了孕情和生殖健康等相关的信息,建立了个案健康信息档案资料,及时进行跟踪服务。
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妇,认真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优待和奖励政策,每户每月按40元的标准兑现奖励费,同时对全面落实了晚婚晚育以及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夫妇双方增加产休假的规定制度,通过落实利益导向政策,促进了城镇人口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新观念。(陈海涛 张越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