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我省将健全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确保困难群众生活水平不因物价大幅上涨而降低。昨日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省民政厅厅长吴旭军作了《关于社会救助工作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集中供养孤儿每月可领千元保障金
社会救助涵盖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孤儿保障、自然灾害救助、流浪乞讨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七个方面。 《报告》称,2013年1~9月,全省医疗救助工作惠及困难群众152.6万人次,同比增长28%,支出救助资金6.43亿元,增长13%。
全省共有孤儿及部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6580人纳入保障范围。集中供养孤儿保障标准不低于每人每月1000元,散居孤儿保障标准不低于每人每月600元。
“关系保”“人情保”仍时有发生
《报告》称,一些地方在低保受理、核查、评议、审核等环节上,采取粗放式工作方式,政策的执行力不够。审核把关不够严格,“关系保”、“人情保”等问题时有发生。
《报告》称这是当前社会救助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此外,社会救助体系还有待健全,救助资金还需扩大,社会救助制度尚需完善。
为此,我省将进一步优化最低生活保障受理、审计、评议、审批、公示、发放流程,规范操作程序,强化动态管理,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救助标准要挂钩物价上涨
“健全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确保困难群众生活水平不因物价大幅上涨而降低,促进区域之间、城乡之间社会救助事业均衡发展,形成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的城乡一体化社会救助格局。 ”吴旭军称,这是社会救助的下一步工作打算。
此外,还要明确市县政府、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地区的不同投入要求;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绩效评价考核机制,形成对市县政府投入的有效督促激励机制,促进资金投入的常态化。(王秋婷、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