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检查分两个阶段进行,2014年元月16日至2014年元月24日,重点对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开展检查。2014年元月16日至2014年3月1日,重点对烟花爆竹零售点开展检查。由各中心安监所按照划分辖区,对全市取得经营许可证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和零售经营者进行全面检查。
此次检查,要求各中心安监所要切实履行职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严查烟花爆竹批发仓库超量储存、超员作业和库房内拆箱分装行为;严查零售店超量储存、违规销售和安全距离不足的问题。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确保全市人民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春节。(本报记者任二敏 通讯员吴蒙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