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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乐福、沃尔玛19家超市门店因价格欺诈被罚950万元

2011-2-23 来源:国家发改委网站 作者:国家发改委网站

  1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开通报了多地家乐福、沃尔玛超市存在的价格欺诈行为,并责成相关地方价格主管部门依法予以严肃处理。近日,北京、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湖北、湖南、重庆、广西、云南等地价格主管部门根据价格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分别对涉案的19家超市门店各处以法定最高额度50万元的罚款,罚款总额950万元。目前,各项罚款均已由相关地方价格主管部门收缴财政。

  案件曝光后,家乐福、沃尔玛承认违反了有关价格法律法规规定,向消费者表示道歉,同时积极采取整改措施,立即开展自查自纠,严格执行“五倍差额”赔偿政策,邀请社区顾客担任价格监督员,提高超市信息系统管理水平,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承诺以实际行动取信消费者、回馈社会,主动承担保证市场供应、稳定物价的社会责任,努力为广大消费者提供物美价廉的商品。

  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出,对违法超市处以重罚的最终目的在于规范经营者行为,保护消费者利益,有关企业要认真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大力加强内部价格管理,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希望广大企业都能更好地秉持守法诚信的商业法则,争做严格执行价格法规、自觉规范价格管理的表率,争做依法经营、诚信经商的典范。

  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结合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国发[2010]40号)的精神,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健全市场价格监管常态机制,加强对超市、商场等商业零售场所的巡查,畅通价格投诉举报渠道,对各种侵害群众利益的价格违法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同时,要结合价格服务进商场活动,主动提供价格法律法规政策信息,帮助经营者建章立制,落实明码标价制度,推进价格诚信建设,构建价格自律的长效机制,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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