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日起,《山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正式施行,省国资委对监管的18户重点国有企业及部分托管企业2014年第三季度财务等重大信息内容进行了审核,各企业在本企业网站和省国资委网站首次公布财务等重大信息。
其中,晋煤集团、焦煤集团、汾酒集团、能源交通投资集团、国控集团均成立了以集团董事长为组长,公司其他领导及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组织机构,明确了工作职责、工作进度及有关要求,制定了集团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制度、审查备案保密制度,对二级以下企业财务等重大信息工作做了进一步的部署。
在首批公开的重点国有企业财务等重大信息中,所有企业均公开了企业概况、预算执行情况、环境保护情况及财务主要指标情况等信息。值得一提的是,在太钢集团公开的信息中,数据按表格呈现,在表格下方配有年初余额与期末余额的变动情况说明,详细解释了变动比率增减原因。此外,企业还公布了最新的废水污染源监测、颗粒物污染源监测、噪声污染源监测等相关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