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咬定青山不放松

2015-2-8 10:47:17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本报记者任二敏 通讯员…

                           咬定青山不放松

    ——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2014年工作纪实

                   本报记者任二敏 通讯员赵海娟

    2014年,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认真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煤矿安全监察中心工作,大力实施煤矿安全“1+4”工作法,突出重点、注重预防、创新工作、认真履职,找准职能定位、明晰工作思路,开展了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和建设项目“两个普查”,建立了与煤业集团高层定期沟通机制,坚持对重大隐患和隐瞒事故“两个绝不容忍”,形成了隐患排查治理新常态,有力地推进了河南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发展。2014年,全省共发生伤亡事故20起,死亡47人,未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坚守红线意识   明晰工作思路

        该局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坚守安全底线,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煤矿安全问题。在深入调研和学习借鉴的基础上,认真分析以监察执法为重点的各项工作,深入查找问题与不足,探索提高工作成效的新思路、新措施,形成了今后工作的总体思路:以“防范煤矿重特大事故”为工作目标,以“三个一切”作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一切为了保护矿工的生命安全、一切为了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一切为了推进煤矿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以“做好服务、减少死亡”为工作定位,坚持一手抓服务、一手抓执法,注重“查大系统、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从检查物的不安全状态向监察人的不安全行为深化,推进“两个转变”,即监察人员从煤矿安全检查员向国家安全监察员转变、煤矿企业从法律约束向自我约束转变。

                    坚持多措并举   推进政策落实

        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认真贯彻落实 “双七条”规定,与有关部门联合起草了河南省贯彻国办发〔2013〕99号文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召开了全省宣贯会议。制定了煤矿违反“七条规定”行政处罚办法,将“双七条”规定纳入监察内容,严格执法。通过宣传教育、监察执法、行政许可和监督检查等方式,重点推动采掘机械化、质量标准化、语音广播系统等规定落实。扎实开展“谈心对话”活动,按照省政府安排,认真履行活动办公室职责,制定工作方案,及时上报进度。局6名局领导分别与106名矿长开展了面对面谈心对话,全省51名领导干部、24名集团公司负责人、527名矿长及实际投资人参与了谈心对话活动,收到较好地效果。深入推进重点县攻坚战,按照省政府安排,制订了河南省重点县攻坚战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规则,组成了包片督导小组。并负责对新密、登封市包片督导,坚持每季度1次综合督导,采用正常检查和突击夜查等方式,督导煤矿24家,督促政府和企业完善方案、整改问题。组织开展了全省煤矿隐患排查治理集中行动,根据国务院安委办的统一部署,按照省政府要求,牵头组织了全省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同时,加强与省直部门沟通协调,制定河南省行动方案,召开了全省动员大会,安排部署排查治理工作。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联络员制度及定期通报和报告制度等,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督导检查河南能源排查治理工作,推进工作落实。

              实施铁腕执法   强化事故警示

    2014年,该局突出瓦斯治理、水害防治等重点,科学制定并严格落实监察计划,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全年共监察矿井778矿次,使用执法文书5023份,实施行政处罚490次。及时将国家局“六打六治”煤矿专项行动要求和“严防粉尘爆炸五条规定”等纳入监察内容,开展重点监察,严查重处。同时根据执法计划和安全状况,开展了建设项目、安全培训、防治水、安全费用、矿用设备和职业卫生、瓦斯治理、安全许可证、顶板管理等8次专项监察,查处了大批违法违规行为和隐患,促进煤矿依法生产。联合省工信厅、安监局开展了集中执法行动,制定了监察方案、内容和标准,督促煤矿认真自查、如实报告。坚持“一矿一策”开展重点监察,全年共监察矿井31处,查处隐患675条。认真分析企业决策、管理、投入、作风等方面问题,召开高规格、广范围通报会,收到了良好效果。创新方式、注重实效,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注重顶层设计,加强沟通协商,建立了与煤业集团高层定期沟通机制,分别组织3家骨干企业领导班子召开煤矿安全专题会,通报煤矿安全问题,服务煤矿企业,研究解决了一些遗留问题和疑难问题。规范监察执法工作,加强执法监督和执法监察,组成由3名局领导带队的16人工作组,对5个分局执法工作开展全面细致的检查评议,查阅执法文书1841份、204卷。进一步规范执法工作,制定了规范监察执法工作的意见、加强执法监督工作的意见和执法文书标准样式等,推进执法监督常态化、过程化。

        在事故调查上,该局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规范调查程序、尊重客观事实,认真组织每起事故调查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与省检察院建立配合联系机制。向全省煤矿发放了四川省桃子沟“5•11”瓦斯爆炸等事故警示教育片,要求全省煤矿组织全员观看。坚持将每起事故及时向全省通报,发挥警示作用。组织对2011年以来重大事故责任追究和防范措施落实进行督查,确保责任追究到位、行政处罚到位、防范措施到位。同时,召开了全省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警示教育会,播放了长虹煤矿“3•21”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警示教育片,要求切实汲取事故教训,采取断然措施,做到“两严禁、两消除”,严禁以局部防突措施代替区域防突措施、严禁在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始突点标高以下划分非突出危险区,消除煤与瓦斯突出、消除瓦斯超限,起到了良好地社会效果。

              突出工作重点  推进责任落实

    在过去的一年里,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开展了全省煤矿落实《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工作调研,摸清了防突规定执行情况、存在问题,并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制定了《河南省煤矿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十项措施》,进一步强化对煤与瓦斯突出的管理,严格技术标准和防范措施,推动全省煤矿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为了吸取长虹“3·21”事故的惨痛教训,该局扎实开展了全省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和非突出危险区的普查工作。

    为了规范监督检查工作,该局修订完善了监督检查工作标准,并下发产煤地市和监察分局贯彻落实。去年6月份,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成立了由局领导带队组成的5个监督检查组,分别对11个产煤省辖市、4个直管县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开展集中监督检查。同时,对各地监管机构设置和人员数量、学历及专业等情况开展调研。协助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地方政府、行管部门、监管部门的职责及煤矿企业属地监管责任,为加强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强有力地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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