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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在全国率先实现四级权责清单全覆盖

2015-7-1 22:38:26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黄娜娜

  拿权力“开刀”,从自身“割肉”。经过四轮政府权力的“自我革新”,7月1日前,安徽省所有乡镇政府完成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体系建设,并向社会公布。至此,安徽省正式打通全省清单制度建设的“最后一公里”,完成省、市、县、乡四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覆盖。

  此举,安徽走在了全国前列。

  而通过四级权责清单确立,政府部门进一步规范权力范围,强化责任意识,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换来市场活力的加法,安徽率先在全国进行的简政放权探索之路正在等待着实践缴出的成绩单。

  “乡镇两单”打通权责清单制度最后一道制约瓶颈

  6月25日,歙县对外公布全县28个乡镇人民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廉政风险点情况表、权力运行流程图及公共服务目录,“晒出”了106项权责清单。清单内容涵盖环境保护、计划生育、就业社保、安全生产、道路交通、社区管理等领域,让平时只是“一说而已”的责任变成白纸黑字。

  据了解,该县自乡镇人民政府“两个清单”制度建设工作启动以来,突出县级政府的责任主体作用,独创“编制模板为主、审核清单为辅”的清单编审模式,梳理出乡镇政府权力事项199项,最终保留并对外公开权力事项106项。

  “对保留的权力事项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106幅,紧扣容易滋生腐败的关键环节,排查廉政风险点406个,并按高、中、低逐个划定等级,使权力公开透明,责任如影相随,百姓监督有据”。 该县编办负责人介绍说。

  与此同时,安徽省105个县区全面推开乡镇级“两单”,并与7月1日前正式向社会公布,此举标志着安徽省切实打通全省清单制度建设的“最后一公里”,使得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安徽成为全国率先全面建立四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体系的省份,这是我省在简政放权、探索建立权力清单方面取得突破的又一生动例证。

  “简政放权”改变政府部门权力过宽权界模糊的不利现状

  遏制权力的“任性”,需要制度的“理性”,在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推行权力清单正是一项重要举措。

  改革行政审批制度、优化流程再造;精简政府机构、掀起“效能风暴”……2014年以来,安徽大刀阔斧简政放权,拿权力“开刀”,从自身“割肉”。

  2014年10月31日,安徽省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面公布施行;2015年3月1日前,16个市及105个县(市、区)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布施行;紧接着,紧锣密鼓推进乡镇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建设。

  政府权力“做减法”,市场活力“做加法”。在清权确权中,进一步理顺职责关系,政府权力事项大幅削减。省级保留权力事项被“砍”至1712项,精简68.3%;16个市级政府平均保留2200项左右,精简50%以上;62个县级政府平均保留2600项左右。

  大刀阔斧简政放权,权力事项得到有效规范,进而改变政府部门权力过宽、权界模糊的状况。

  在推进清单制度建设中,安徽省做到了四个“覆盖”。覆盖省级、16个市和105个县(区)以及辖区乡镇所有行政层级;覆盖政府部门以及可能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以及部分中央驻皖单位和所有省驻市县单位所有单位;覆盖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等十类权力事项;覆盖权力行使的所有环节责任和过失情形。

  权力越透明,权利越有保障。安徽积极推动各级政府网上“晒”权力、责任,探索网上示权、网上办公、网上审批。如亳州建立权责清单网上运行平台,将能够网上细化量化的权力和责任全部纳入网上管理,实现“群众点键、数据跑腿”;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还对照清单进一步调整服务事项,优化办事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推动流程再造,提供便民服务。

  在推行政府权力清单的过程中,政府对自我权力“割肉瘦身”,换来的是理顺了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政府部门之间的权责关系。

    “权责对应”形成政府权力运行监督制约的完整链条

  有权必有责,用权必负责。安徽省在建立权力清单的同时,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逐一厘清与行政权相对应的责任事项,建立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健全问责机制,此举在全国首创。

  如何定位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的关系?安徽省编办负责人郭本纯表示:“权力清单把权力装进制度的笼子,责任清单给权力套上责任的‘金箍’。‘两单’有机融合,实现权力与责任一一对应,形成了政府权力运行监督制约的完整链条。”

  针对省级保留的行政权力,在反复查找10万余条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规定基础上,省编办列出1万余条责任事项、2万余条追责情形、3万余条法律法规条款依据;真正做到与部门“无缝”对接,使每项责任条款都得到双方确认,在取得共识中强化责任意识,防止部门权实责虚、揽权推责。

  记者从安徽省发改委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上看到,每一项职权类名称后面,对应的不仅有实施依据、责任事项、责任事项依据,还有更为详细的追责情形以及追责情形依据。例如“省级核准权限的项目核准”的责任事项中明确审查环节“审核国土、规划、环保、节能、移民、农业等有关部门出具的意见书”;对应明确了“未采纳国土、规划、环保、节能等有关部门出具的意见书,造成重大安全隐患或者责任事故的”具体追责情形。

  安徽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建设中,权力清单重在减权,权力有了“量”的限制,设租寻租空间得到消除;责任清单明确责任,给权力运行者竖了面“镜子”,权力运行更加规范,社会监督有了抓手。

  然而对于权责清单制度的探索之路还没有停止,确定四级清单后,如何进行有效监管成了工作重点。

  “下一步还将加快研究制定政府权力运行监管办法,重点解决谁追责、追谁责、追什么责等问题,打造清单落地生效的‘最后一公里’”,郭本纯介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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