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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大一附院用药昂贵浪费惊人 市民指其逃避责任

2011-8-1 17:41:16 来源:郑州晚报 作者:未知

  追问

  继7月26日连续报道了《谁能治好我儿子的眼睛》《“孩子手术失明,我们如何面对?!”》后,引来众多读者以及业内专家的关注,一些读者还向本报讲述了在郑大一附院看病中遭遇的不堪经历。

  投诉 用药昂贵,浪费惊人,住院要送礼

  市民李先生7月29日称,他爱人因为身患肿瘤,从去年12月到今年5月底,断断续续在郑大一附院住了4个多月的院。

  “像我这样,家人身患癌症,作为家属是非常痛苦的,”说起住院的这段经历,李先生说,“但不论有多痛苦,见到他们医护人员、主任,都得笑脸说话,有苦不敢说。”“有一次加错药,我提了点意见,结果马上被护士吵得可厉害,我以后再也不敢提了。”李先生说。

  让李先生感受最深的是,医生用药昂贵且存在浪费问题。“我今年43岁,上有老下有小,为了给爱人治病把房子都卖了,当初诊断完开药的时候,医生问我经济条件如何,我说把房子都卖了,还能治一段时间,结果医生给我开了可贵的药。”李先生说,“我相信一定有便宜的药。”

  李先生说的这种用于化疗的药,医生称病房里没有,必须在门诊买,一次两支8450元,“后来我看处方才发现,一次用药量不到两支,另一支药只用了2/3,剩下的都扔了,但是也没跟家属说,每次扔的药值1000多块钱啊”!

  另外,李先生还反映,由于病人多、医院床位少,病人需要不时给医生送礼才能找到床位,否则没床位。“我爱人化疗一个疗程是21天,必须得住院。有时送了一次礼之后,隔一段时间再去住院时,往往说没床位了,连加床都没有。但是送礼之后第二天医院就会通知说赶紧来吧,有床位了。”

  李先生透露,他爱人住院期间,家属一共给医生送了4次礼,每次送1000块钱。

  谴责 读者微博:医院总是不想承担责任

  7月30日下午,一位市民给记者打来电话称他刚从外地回郑州,看到《郑州晚报》报道的郑大一附院的事情非常生气。

  随后,他给记者发来短信:“看了报道,我个人想说三点:一、郑大一附院对患者的冷漠态度以及对记者的嚣张态度应该受到强烈谴责!事故发生后院方逃避责任的行为是不道德的,这样做不但容易激化更深层次的医患矛盾,同时也有损郑大一附院的声誉。二、医患矛盾不易解决的最现实原因,应该是两者地位、实力极不对称所导致的。患者是弱势个体,医院是强势集体,鸡蛋碰石头的结果往往不言自明。三、作为大众利益代表的媒体力量,要敢于坚持代为弱者伸张正义!希望贵报就此事能够跟踪报道,直至有一个公正、合理的结果!最后,向敢于报道事件的记者表示由衷的敬意!!!”

  7月30日,在《郑州晚报》官方微博上,网友“爱国拥党”称:“当出现医疗纠纷的时候,医院总是不想承担责任,想推诿,总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然而患者经过各种交涉后,已经被消耗得没有力量。这是典型的弱势群体与强势群体的较量,最终总是患者以失败告终。这就更加剧了医患关系的紧张。我曾经也是一个受害者,媒体将事件报道出来了,我觉得还是很好的。”

  此外,7月30日、7月31日,还有两位在郑大一附院看病的患者,因为仍在和医院交涉医疗纠纷,为保障患者的权益,本报在保存语音资料和书面资料的同时,不对其公开报道。

  回应 三次联系找不到院方相关负责人

  7月28日上午10点34分,郑大一附院医务处曹副处长给记者打来电话称,想让记者去医院,他当面讲讲这个孩子治疗的经过。

  因为记者当时有其他采访,遂答应下午再约。当日下午3点20分许、5点20分许、6点10分许,3次致电曹副处长办公室,接电话者均称其不在办公室,不知道手机号。

  7月29日下午4点、5点34分、6点06分再次致电曹副处长办公室,仅4点时有人接电话称“他刚才还在这,不知这会儿去哪了”,并要了记者手机号,表示“要是回来了,给你回电话”。

  但截至发稿,也没接到曹副处长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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