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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代表刘丕峰谈“当代中国律师的社会责任”

2012-10-18 11:24:45 来源:人民网 作者:佚名

十八大代表,山东舜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刘丕峰
 
律师通过努力促进司法进步和公平正义比单纯代理案件更有意义  
 
  [刘丕峰]:谢谢网友关心这个题目,因为这个题目是“当代律师社会的责任”,很大,肯定说的不会太全,但首先问各位网友好!
 
  [网友纯净水超甜]:有人说,“律师不代表正义,委托人的利益才是第一位的”,有不少人对此表示质疑,您觉得律师究竟如何定位?
 
  [刘丕峰]:我不知道谁能够说这种话,这是不可能的。这不是代表,谁也不敢说自己就代表这种正义,不一定法律本身就代表正义,因为法律本身还有善法和恶法的区别,但作为律师来讲,我们律师法上说得非常清楚,律师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这三个维护是紧紧联系在一块的。所以既然是一个律师,首先一个基本的条件就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所以这里的委托人,也就是我们的当事人,他的利益才是第一位的。首先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我们应该维护。但后面对律师的定义来有两句话,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这三个方面是紧密联系在一块的,所以不可能说律师不代表正义,委托人的利益才是第一位的。所以律师法上非常清楚,就是三个维护,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义的实施,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我自己的感觉,作为一个律师,特别是在中国现在的社会环境下,律师是一个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中国的律师制度也是中国特色的司法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2008年10月第七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上,周永康政和法委书记讲话当中,甚至对律师说出这样的话,说律师工作使命神圣,责任重大。所以这种情况下,给律师定位非常清楚了。平常看到一个律师的时候,大家平常在社会上见到律师,可能感觉到这个律师代理一个民事案件当事人参加诉讼,代表刑事诉讼案子给当事人进行辩护了,但当时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时候能够得到一定报酬。在这种情况下,大家可能看到的只是这一层面的东西。但话说回来,当你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的时候,这里面是没有报酬的。当你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的时候,可能不但没有报酬,可能还要付出自己的金钱和劳力、精力等。这种情况下当你维护法律正义实施的时候,当你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时候,你更多的是体现自己的社会责任、政治责任、法律责任。我自己感觉,如果一个律师通过自己的能力,不仅仅是代理了一个案件,而且是促进了法律的修改,或者是提出一个现例法,或者是一个律师通过自己的努力,甚至是不挣钱、搭了钱,能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比单纯一个代理人的案件更有意义。
 
  [网友杜康]:明知这人有罪,律师却做无罪辩护,您如何看待这种现象?
 
  [刘丕峰]:作为律师本身来讲是一个私权的代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包括刑事犯罪人的权利,这是应该的。如果做有罪辩护的话,如果从好的方面说,可能从辩论、代理业务技巧方面说,从这个层面说我们没有别的非议,但明明知道是不可能的事儿,再做有罪辩护,这个律师在职业操守上就存在问题了。因为律师是代表私权,在刑事辩论中,双方代表的是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法律的公平,不是说他无罪就无罪,而且最后法院要进行裁判。如果在律师刑事辩护当中有这种情况,我估计也是少数吧。职业操守,律师尽管是代表私权利,是代表当事人的利益,但律师维护的是他们的合法权益,不是为他们提供钻法律空子,这是维护合法权益,他应该得到什么样的惩罚,应该得到适当的应该的惩罚,从律师角度,不要冤枉他,不要让他得到不应该得到的惩罚,通过律师的辩护之后,没有让他得到,这也不是对社会的贡献。
 
我国的律师定位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工作者
 
  [网友空降农民]:近些年来,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律师在社会中的作用逐步加大,您认为律师在社会中发挥着一个怎样的作用?
 
  [刘丕峰]:这个问题说到一个概念,就是在社会中,在社会中发挥什么样的作用,这个题目就比较大了一点儿。 
    首先我自己感觉,律师的作用来讲,从最简单来说,首先是在法律过程当中,肯定是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律师的工作直接推动了中国法制制度的建设。大家也能够感觉到,律师们在整个法律进程当中的作用。首先是从法律上来讲的。 
第二,因为法律不仅仅是刑事辩护,同时也代理民事案件、经济案件、非诉讼案件等,通过律师的这些能力,在中国的改革开放当中的经济建设,在某种意义上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一个是在法律上,这是律师直接的。另一个是在经济建设过程当中律师起到保障作用。 
再有就是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或者是促进社会的和谐方面,也可能是发挥了作用。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律师不仅代理当事人的案子,而且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甚至大量的立法也都有律师的参与,所以对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也有律师不可磨灭的作用。周永康同志提出的五点要求中,其中就说到了,首先是做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第二是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服务者,第三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者,第四是社会公平正义的保障者,第五是社会和谐稳定的促进者。所以我感觉律师在社会上发挥的作用,用周永康把律师应该发挥的作用表现出来了。
 
  [网友忆清秋]:中国的律师和外国的律师在社会地位上有什么差别?
 
  [刘丕峰]:当然有差别,这个问题涉及到律师的职业定位问题。比如在国外对律师有各种各样的定位,比如说自由职业者。在中国的改革开放之后,律师制度也发生了很多次变化,曾经说律师是国家的法律工作者,这是在刚开始的时候说的。后来又成为了社会的法律工作者,有人也说是自由职业者。但是从2008年开始,到新的律师法、新的律师制度,在第七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上,重新给律师定位,重新给律师找到的真正定位是我国律师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有了这个定位,你就能明白,在中国的律师,在中国的改革开放过程当中、在中国的社会建设过程当中,律师的责任和定位是什么,特别是我一直强调如果离了这个定义,就很难谈中国律师的社会责任。正因为有这个定义,所以才延伸出后面的律师的社会责任。
 
律师在从事法律工作时首先是宣传法律,同时也是执行法律
 
  [网友不关注]:几十年来,我们国家已经完成了从人治到法治的过程,在社会主义法治社会,您认为律师在其中发挥了怎样的推动作用?
 
  [刘丕峰]:“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已经完成了从人治到法治的过程”,我不同意这种说法。我认为中国法治的进程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我们并没有完成从人治到法治的过程。所以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律师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当中的一员,更应该发挥出自己的作用,推动中国社会的法治进程。也就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不同意刚开始的第一个问题“律师不代表正义,委托人的利益才是第一位的”,甚至我自己感觉在中国改革开放的进程当中,在中国走上法治的进程当中,律师应该做积极的参与者和推动者,律师作为职业法律共同体当中的一员,必须承担起这种责任。律师是一个特殊的群体,都有着相当高的学历,有人说是社会精英,是精英分子,从事的又是法律工作。如果我们这些律师不关心国家法治进程,不参与到国家法治进程的过程当中,那我们中国的法治让谁去做?中国的法治还有没有希望?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律师的社会责任、法律责任、政治责任非常重大。律师在从事法律服务的过程当中,要自觉的、主动的承担起这个责任来。 
当一个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当中,时时刻刻都在体现着自己的作用。比如说我代理一个案件,不仅是给当事人代理案件,实际上我自己的感觉当一个律师在从事法律服务的过程中、在代理具体案件过程中,首先是给当事人或者是给旁边的人宣传法律,在从事法律的过程当中,同时也在执行法律,如果你在案件代理的过程当中,你对法律的适用和案件的具体解决提出了很好的建议,你对法律作出了非常科学的解释,那你本身就是对法律作出了贡献。整个都是在工作实践过程当中体现出来的,如果说单哪一面,很难在过程当中说体现具体哪一面,因为律师是一个实际的法律工作者。比如说研究民法,就研究民法的哪一部分,研究婚姻法。那更具体一点儿,但毕竟代理那么多的案件。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过程当中,就把你的很多贡献、很多作用都体现出来了。 
我经常对我们律师讲,当一个律师在从事法律过程中,当你走在大街上,走上法庭的时候,你要记住不仅仅是代表自己,你也不仅仅是这个案件的代理人,同时在宣传法律,在某种意义上代表着中国法律的一个方面,或者是代表一种正义,在这种情况下,同时还代表你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从大的方面说,你一个人在法庭上的形象就代表着中国律师的形象,所以一定要对自己严格要求。从社会的角度,作为一个律师,站在法庭上的时候,你要记住你不是那个自然人,你是一个律师,律师是一种社会角色,你应该发挥律师应该发挥的作用。
 
  [网友纸醉金弥]:作为正义守护神的律师,应该如何运用法律知识承担其社会责任,在维护法制衡平、消弭矛盾中实现其社会价值呢?
 
  [刘丕峰]:无论在中国还是在西方,或者是在一般人的意识当中,都感到律师这个职业非常神圣,说是社会的精英,在促进经济建设、维护法律正义的实施的过程当中,包括在创建社会和谐的过程当中,都有自己的责任。但这种责任本身是否自觉履行,作为一个律师本身来讲,特别是现在,你在具体代理案件过程当中可能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但能不能提高自己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这几年律师行业在社会上,每当朋友见面、同事见面、同学见面的时候,一说你是做律师的,大家会觉得你挣钱了。这个问题就引申出律师是不是单独挣钱的,应该是运用自己的法律知识来承担社会责任,因为律师不是商人,如果律师和商人比,就是我给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时候要取得相应的报酬,这些时候有一些商业的色彩,最起码是要养家糊口,是一种谋生的手段,在这一点上和商人一样。但是后面的两点,对维护法律的正义实施、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这两点并没有对商人提出更高的要求。所以律师不是商人,为什么我们说律师不能单纯地追求钱财,因为律师和商人承担着不一样的社会责任,或者说律师承担的正是后面两者特殊的社会责任,才是律师更应该重视的。因为前面的养家糊口,作为谋生的手段来讲,社会上任何一种职业都是谋生的手段,必须要吃饭啊,作为法官要有工资,作为公务员要有报酬,作为律师来讲,也是有报酬。法官判决案件的时候,不仅仅是为了挣工资判案件,如果那样的话,法官可麻烦死了,中国的法律可麻烦死了。作为一个公务员和一个厅级干部,一个月的工资是多少,要和搞房地产的人比一比,一个月挣多少钱,应该干多少活儿,其他的可以不管了,那这样的公务员就是失职的,整个公务员队伍也麻烦了。所以作为一个律师本身来讲,如果你给我多少钱就干多少活儿,其他的事儿我就不干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自己没关系了,那也失去了做律师的意义。所以承担社会责任,我感到正是承担了这些社会责任,所以才实现了社会价值。
法律是一种修养,职业法律人要有法律精神和人文情怀
 
  [网友迷你考拉]:律师的考核很严格,很多人把司法考试也当做天下第一考,考完以后可能有一些其他培训,才能够做一个合格的律师。律师是更注重职业水平还是个人人品与道德呢?
 
  [刘丕峰]:这个问题就有点大了。我自己的看法是,都说考律师难,我认为这个门槛过低,因为律师既然定义为社会精英,既然说律师职业是神圣的,就应该是高标准、严要求,从我们实际的工作当中来看,实际上考出律师资格,仅仅是一个资格,做一个律师的资格,而要成为真正的好律师,有很长的路要走。甚至还需要实习一年以后才能够做律师,才能够拿律师执业证,我自己说这一年的实习期,第一是太短,第二是在实习的过程当中,这个实习有很多情况下是有其名无其实。所以在这一点上,我自己感觉不是很严格。因为对律师的职业定位、对律师说是精英,在实际过程当中,真正代理案件的时候,有的律师是本科毕业的,有的是研究生毕业的,也考出律师资格了,但代理案件的时候是力不从心。书到用时方恨少啊! 
  像在国外,甚至是在香港,对律师的从业要求比我们都严格得多。无论是在美国还是香港,要正儿八经地四年本科毕业,然后还要专门学习法科,学习一年之后,然后再到律师事务所实习,实习合格之后才成为律师。我们的律师,现在报考的条件放得比较宽,就算本科毕业,不是学法律的,看了几本书,可能人比较聪明,就能够考出资格来。经过一年的学习,也经过一年的实习,就可以执业。实际上我自己的感觉这是速成的律师,尽管拿了律师资格,尽管拿到执业证了,但在真正执业的过程当中会出现很多问题。作为一个法科的学生,学习的不仅仅是法律条文,作为一个职业法律人,不仅要懂得法律条文,最主要是要有法律精神和人文的情怀。法律本身是一种修养。像现在上法律院校的学生,进入校门之后就开始准备律师资格考试,甚至有的学校,学生上课的时候就围绕着司法考试上课,准备了三年,到大四的时候就可以考出律师资格了,毕业的时候就说自己有律师资格,可以干律师了。司法考试里没有这种科目,就不学了。有的专门的政法院校除了司法考试的书就是司法考试的书,找不到其他人文科学的书。作为中国的教育,你培养学生什么样的法制精神、培养什么样的人文情怀,还有人文情怀吗!我们不要说人文情怀了,就说是知识结构,作为一个律师,为什么说你是精英,一定要有好的知识结构,非常完善的知识结构。你作为一个律师,作为一个法律学生来讲,从进了学生以后,四年以后,除了考司法考试的书以外,其他的书,我对我们的律师讲,你有没有看过30本书,最起码要看50本以上的好书,你看过吗?作为一个律师,首先得懂政治,经济方面的书、哲学方面的书、政治学方面的书,美学方面的书,甚至是文学方面的书,这些名著都要看一看。拓展自己的视野,自然方面的书也要涉猎一些,在从事律师职业过程中,你遇到的很多的是专业知识,如果不懂的话就没有办法工作,所以在这个问题上,我反对中国律师的速成,也期望我们的法学教育能够更多的作为律师培养律师的法律精神,而不仅仅是教给学生怎么考律师资格。
 
青年律师的生存问题很受关注,呼吁改变律师行业的“提成制” 
 
  [网友薇薇安的春天]:您作为60年代出生的律师,您对青年律师的成长一定有自己的体会,能否谈谈您对未来青年律师的期待?
 
  [刘丕峰]:中国的法律制度,中国在执法过程当中,为什么会出现偏差?这与中国职业法律共同体的速成很有关系,当然这是历史问题,有的是社会问题,我们没有办法要求立竿见影、尽善尽美,但实际当中就存在这些问题。一个法官,有的是部队转业的,或许是在获取司法考试之前,在其他地方做其他工作的,一下分到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经过一年或半年的培训就是法官了。这个律师从来没有学过法律,看了半年司法考试的书就成了律师。这种情况下,怎么发展法律,怎么要求他有人文情怀和法律精神!我发表的书中说过,只懂法律条文的律师,而没有法制精神和人文情怀的人,只能是一个法律工匠,也就是技术员,帮助人干活的。而不可能成为法律家、法学家,更很难对中国的法律进程作出贡献。这是一个很怪的事儿,不懂法律条文的人,可能是一个农民。但只懂法律条文,没有人文情怀的法律工作者,比根本不懂法律的人更危险、更麻烦。因为他有可能成为现实法律的门槛,所以在这一点上怎么强调都不为过,因为我们国家改革开放要深入,要实现法制化,要实现依法治国,现在不是说学法律的人多了,这是数量多少没有关系,关键是做法律工作的人的素质要高、法律精神要强,对中国法治的关注要比一般人更强。 
  因为青年律师的成长问题在我们律师行业中已经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有的问题是律师制度方面的原因,首先我们关注的是青年律师的成长问题,我们关注的是成年律师的吃饭问题,因为在现代这种社会下,律师行业当中大部分律师实行的是一种提成制,我对这种提成制非常有意见,但没有办法改变,也暂时很难改变它。在这种提成制的分配制度下,很多青年律师本科毕业、研究生毕业,费了很大的劲,好不容易考出律师资格,进了律师事务所,但是很难有经济收入,如果让他自己直接代理案子,他没有案子可代理。但是,很多的律师事务所是不发工资。实习期间不能办案,也没有工资。即使你拿到执业证,作为一个年轻律师,很难接到案子,很难挣到钱。所以他们的生存就成了问题,研究生毕业了,好不容易父母把自己供到研究生毕业了,你总不能跟家里要钱吧,你总得照顾自己的生活吧,在这一点上非常难。所以我们行业非常关注青年律师的生存问题,这是我们对青年律师非常心疼,有时候感觉这个事情怎么办啊。当然这是我们从管理制度、律师行业当中在呼吁,能不能改变这种分配办法,这种工资分配办法能否改一改,给青年律师提供一个刚开始工资可以少一点儿,但最起码让他吃上饭。光说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但还得吃饭啊!这是从律师事务所、律师行业本身需要让青年律师成长,再有就是从劳动部门、人事部门,因为很多青年律师也是刚毕业的大学生,也涉及到他们的就业问题。从劳动制度、从劳动部门来说,从国家政策的角度来说,国家也对青年律师有一定的扶持,或者是对接收青年律师的律师事务所有一定的照顾,因为这个问题不是律师事务所就能解决的。从大的方面说,它是一个社会问题。
 
  [刘丕峰]:还能延伸出另外一个问题,我在这儿谈,不要追求金钱,但是话说回来,他没钱活着,他没钱吃饭,刚开始的时候怎么办,这就涉及到整个律师行业的管理问题。最近这些年,改革开放以来,律师管理方面,我感觉到社会上对律师的争议,有些当事人对律师的不信任,最主要来自于律师这种商业化形象。律师职业的商业化,律师在从事业务的过程当中,对高报酬的追求,对整个律师行业形成了非常大的损害,这在一点上尽管有困难,尽管存在着生存问题,我非常期待着青年律师不要为了挣钱加入这支队伍。如果我们的青年律师都抱着挣钱的目的加入这支队伍,我们律师行业就没有希望了,甚至可以说是我们整个律师行业的悲哀,甚至会毁掉我们这支律师队伍。所以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希望管理部门、律师协会或者是整个关注律师发展的人都能够献计献策。因为律师行业的发展,律师行业的希望在青年律师。当然,从另外一个方面来说,从青年律师本身来讲,也要加强自己的法律修养,多改善自己的知识结构,增强自己的社会责任感,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争取做一个好的、成功的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无论是青年律师,还是已经从事了律师工作多年的律师,一定要注意、一定要在政治上保持自己的清醒头脑,与我们党中央政策保持高度一致。别人可能觉得因为我是一个党代表,所以要说这句话,我不是因为中共十八大党代表才说这句话,而是我自己的体会。因为律师生活在中国,生活在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国家是共产党领导的国家,你要想发挥自己的社会作用,体现自己的社会价值,你就必须遵循现有的法律,在体制的框架内活动。我们在这种框架指导下,我们不能说是自由职业者,不能自己把自己给边缘化了。如果一旦边缘化了,你怎么实现社会价值、怎么承担社会责任,怎么通过中国法治进程,所以一定要理性。
 
  [刘丕峰]:因为时间关系,我不能展开,我跟我们所的青年律师经常讲,对他们的关心、对他们的照顾,也是对中国律师行业的希望。
 
  [网友呆头小鹅]:您认为推动中国律师行业的进一步发展还需要做哪些努力?
 
  [刘丕峰]:我个人认为中国律师行业的发展和整个中国改革开放过程当中其他行业的发展有着共同性或者是相似性,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果说从哪些方面努力的话,我感到和行业的发展,首先,从法律制度层面上做一些努力,新的律师法也修改了,要从法律制度的层面上更好地改变整个律师队伍的职业环境。第二,从行业管理的层面上,作为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律师的管理和指导,律师队伍非常大,现在有20多万人。并且活动面也非常大,对社会影响非常大,所以一定要加强管理。要制定具体的制度,既给律师创造一个好的成长环境,又要对律师的职业活动进行规范,在这个方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第三,律师本身要加强自律,无论从律师事务所也好,还是从律师本人来说,刚才说了法律精神、人文情怀、知识结构,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自觉性、主动性,为中国的改革开放、为中国的法治建设、为中国的社会和谐作出自己的贡献。
 
农民工维权不只是法律诉讼问题,也是社会问题
 
  [网友文艺骚年]:农民工维权一直是民众所关心的焦点,从云南13个孩子为父母讨薪,到农民工开新闻发布会,您认为这是否是农民工维权意识的增强?在农民工维权方法上,您对于农民工有什么样的建议?
 
  [刘丕峰]:农民工维权,因为我们从事农民工法律服务,“维权”这两个字比较敏感,我一直不大爱说这两个字。为农民工提供公益法律服务、提供法律援助,我们已经做了五年多了,对农民工比较熟悉,对农民工问题也比较关注,所以在这里,如果是有农民工网友在线的话,我首先要说的第一句话就是对农民工表示深深的敬意。这是我和农民工打交道的过程当中首先感到的一点,而且这个敬意,不光是我,而且中国所有改革开放的受益者都应该感谢农民工。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是农民工的付出,才有了我们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没有农民工就没有城市的高楼大厦,没有农民工就没有城市的这种美丽的环境,没有农民工就没有那么好的交通,没有农民工就不会有我们好的码头,所有的这一切都用农民工非常低的工资、农民工获得非常低的报酬,换来了我们改革开放三十年经济的繁荣。所以我说农民工为我们中国改革开放,为三十年的经济建设作出了巨大的不可磨灭的贡献,所有的改革开放受益者都应该对他们表示敬意。我们可以想一想,农民工,特别是早期的农民工得到的什么样的报酬,他们的工资有多低,并且没有社会保障,没有保险,没有其他任何要求。只要能给他工资,他就非常高兴、非常满足。但往往就是这么低的要求还不能实现,还拖欠农民工工资。我们为他们维权,我感到确实是应该。
 
  [刘丕峰]:更深层次讲,现在有2亿多农民工,他们构成了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劳动力的主力军,如果没有这2亿多农民工,我们的整个经济建设就没有活力了。我们从平常的报道中也可以看出来,国庆节,我们说农民工一旦回家,城里打扫卫生的都麻烦,更不要说搞建设了。所以给农民工维权,不仅仅是一个维权问题,不仅仅是一个法律诉讼问题,农民工的问题再往大的说一点儿,它是一个社会问题。更严重一点儿说,农民工问题是一个政治问题。这也就是我们中共中央国务院为什么近几年来一直对农民工非常关注,农民工的问题将长期存在,我自己的感觉20年之内中国的农民工问题都是一个非常大的问题,因为现在的第二代农民工,我们说现在2.4亿农民工都在大城市里,他们的社会保障问题、他们的住房问题、他们的孩子教育问题,他们如何融入城市的问题,这是在现实当中面临的,这都是需要社会解决的问题。而他们老家的那些土地问题,留守儿童问题,留守老人问题,这也是非常大的问题。所以农民工牵涉到整个经济发展的两头,前面是城市,后面是农村,所以我们下一步继续改革开放,把改革开放引向深入、继续深化,必须解决这个问题,把农民工问题解决好了,中国的问题解决了一半多。我不知道这样对不对,但我确实是这样认为的。农民工问题确实非常严重,这个问题一定要解决好。如果2.4亿农民工安排不好,问题解决不好,不是影响我们的经济建设,而是影响到稳定,甚至影响到改革开放进程。城市原来的工人下岗了怎么办,如果说这些农民工下岗了,都不干了,怎么办?所以在这个问题上,我强调的多一些。
 
  [刘丕峰]:对农民工维权方法上有什么建议,这个问题倒不大,说句实在话,在我们给农民工维权的过程当中,我们发现我们的农民工非常朴实,要求也非常低。绝大多数的农民工遵纪守法,并且忍辱负重。尽管现在我们听说有些地方出现了“工闹”等极端的个别情况,但整个农民工队伍还是非常值得尊重,非常让人放心。在维权方法上,我说两个词,一个是依法维权,另一个是理性维权。但是农民工的维权问题不是农民工自身的问题,而是我们整个政府的问题、社会的问题。我们的政府、我们的有关部门,甚至从法律层面上要增加对他们的关注,制定举措的措施,给他们分忧解难。不要等到农民工自己要求来了,自己维权了,我们再去解决这个事儿。我们的政府、我们的法律应该走在前面,自觉地为他们解决这些问题。特别是关注第二代农民工,所谓的二代农民工问题,更要充分地予以关注。因为第二代农民工和第一代农民工差别太大了,并且第二代农民工现在构成了农民工群体的一大部分。现在第二代农民工有文化、有知识。第一代农民工下班以后在帐篷里听个收音机,可能那一晚上就过去了。但现在第二代农民工,有手机、有电脑,他会上网。让他在工棚里睡觉待一晚上,这不大可能。第一代农民工自己一个人出来,离地不离家,到麦收的时候,回家割麦子,春节就回家过年。现在的农民工,要么是在城里找对象,要么就把家里的对象接过来,他想扎根在城市。现在的农民工,一出来带着老婆、孩子一块回来了,不再回去了。那我们整个社会、整个城市如何消化、如何安置,并且有点事儿,过去的农民工如果需要维权了,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了,他们找律师,能够比较理性。现在年轻的农民工就不行了,他们更容易有过激的行为。所以这些问题都值得关注。
 
  [网友水深两浔]:现在社会涌现了很多的公益律师,您认为公益律师的出现是表示律师从商业化走向公益化了吗?这是不是律师社会责任的体现?
 
  [刘丕峰]:在公益律师方面,现在社会上涌现了很多公益律师,是比原来多了,但远远不够。这是第一个答复。
 
  [刘丕峰]:第二个问题,律师做公益,本来就是应有的责任和义务。这不是说我做公益律师了,我做公益法律服务了,我就成了一个特殊群体了,实际上整个律师队伍都应该关注公益,这是律师行业本身,律师个人本身应该尽的义务。像我做社会公益,别人说我做的多好,我不是做的多好,而是都应该这样做,作为律师都应该做社会公益。我认为不应该把公益律师单独地做一群体,就是律师应尽的义务、律师应尽的责任。如果没有做的话,就是整个律师在管理过程当中,在从业过程当中,所有的律师在这一点上做的不够,甚至可以说不是现在做公益的律师做的那么好,而是没有公益律师,就是做的不好。做公益是应该做的,其他律师也应该做,但他没做。我希望以后整个律师行业不再认为公益律师是一个特殊的群体,整个律师队伍都做公益了,那律师的社会价值、社会责任就做到了。我们中国的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顾问,你既然这样定义了,为什么不能承担自己的社会责任,不要说中国的律师,共产党的律师,国外的整个律师队伍也在做公益,像美国是一个西方国家,美国一个律师每年必须做50个小时的公益,这是强制性的,否则不能注册。澳大利亚,我去澳大利亚访问去,问他们有业务报表吗?他们说,有。首先报的第一项是做了那些社会公益,为社会提供了那些公益法律援助。作为中国的律师怎么不能做公益啊!并且从国内来讲,从改革开放三十年的实践来讲,还说律师是精英,我们的企业家,那么多的企业都在关注公益,都在捐款捐物,都在做公益,我们律师为什么要落在后面。这也是为什么现在有的公益律师是一个符号,在前面带头,扛起一面旗帜,我们希望社会整个行业都关注社会公益、从事社会公益,这样我们律师才能受到老百姓的欢迎,受到党和政府的重视,才能给我们这个社会尽点责任、尽点义务。不要说我们做公益的人思想觉悟有多高,无私奉献,我们到不了那个程度。
 
  [主持人]:我也特别赞同您的说法,因为律师毕竟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本来就应该承担着社会公平正义的责任和义务。
 
  [刘丕峰]:律师所谓的公益,你可以不做其他的公益,你捐款,你没有企业的钱多。你干别的,干不了。你自己本身就是一个法律工作者,你的强项就是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公益的面很广,给弱者提供法律帮助,这也是做社会公益,你对社会进行法律宣传,你到高校上课,你给政府当法律顾问,给立法提出建议,这都是做公益。什么是公益,你不要报酬,这就是公益。所以公益无处不在,只要律师有这个意识,我们就可以很好地做公益。如果做了,肯定是体现了自己的社会责任。
 
  [主持人]:也体现了自己的社会价值。
 
  [刘丕峰]:对,对,对。
 
  [主持人]:精神上升了一个高度。
 
  [刘丕峰]:不光是律师,包括我们改革开放过程当中,所谓的浮躁,所谓的社会躁动也好,如果是一个人光为了钱,钱是你的唯一追求的话,你钱再多,心理上也不平衡,这个社会就不会和谐,做人也不会和谐,首先你自己心里就不和谐。所以人要有追求,人要有信仰。
 
  [刘丕峰]:谢谢大家,希望大家都能够关注中国的法治建设,希望大家也都能够关注弱势群体,愿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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