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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民谈“加强网络信息保护 抵制网络谣言”

2013-6-5 16:11:34 来源:人民网 作者:佚名

中国互联网协会常务副理事长、中国信息协会特约副会长高新民做客强国论坛

  【高新民】:网友们好,很高兴在强国论坛和大家交流见面。今天我们的话题是关于网络谣言和保护个人信息,我想大家都有上网络的丰富经验,发现网络给我们带来很多有用的各种各样的信息,甚至于有很多知识,能够丰富我们的眼界。但是,网络另外一方面也确实有些很多不良的信息,其中就包括网络的谣言。

  网络谣言对社会的危害程度要强于日常生活中的谣言

  [网友黑椒牛柳]:如何定义网络谣言?它具有哪些特征?

  【高新民】:如何定义网络谣言?按照我的说法,凡是不符合事实的、扭曲真实情况的这些信息,都应该归为网络谣言。但是,我们对于网络谣言可能要分出两种情况,一种情况就是有主观的恶意意图,或者有恶意的企图;还有一种是误传、误导,或者对真实情况没有了解,在网上发表了一些不符合真实情况的一些言论和内容。总体上讲,这都可以归为网络谣言。但是,危害最大的还是我说的前一种,有恶意制造、有恶意目的企图的这样一些网络内容和言论,它的危害性,大家都是很清楚的。

  要讲到谣言的话,社会上也是经常存在、经常遇到的,也是普遍的一种现象。但是网络谣言和一般的谣言,我们日常生活里面存在的这些谣言,还有一些非常独特的特点,它的特点,第一,因为网络目前还没有完全做到实名制,因此网络谣言的制造者和传播者在第一时间里是很难辨别和很难甄别的,到底谁在那里做这个事。第二,大家都知道因为网络的传播速度非常的快,因此,谣言在很短时间里,还没有等要想澄清事实的人发言的时候,之前就会造成危害。第三,一旦网络谣言对社会造成了危害,造成了对别人、相关方甚至个人利益的侵害,要去破解它,要去追究责任的话,需要付出成本,往往这个成本,就像刚才说的特点,也会比一般的追究制造谣言、造成损害的这些制造者的成本要高。因此,网络谣言的危害性要比一般我们现实生活里面常规的谣言更大一些。所以我们要想办法警惕,加强一些警觉性,对网络上的一些内容,特别是一些重要新闻的内容,脑子里要有一根弦,到底是真实的还是完全是谣言。这样的话,我们就可以减少网络谣言对社会、对个人甚至对某些机构带来一些危害。

  [网友团团绿]:网络谣言频频出现的深层原因是什么?如何从根本上铲除谣言滋生的土壤?

  【高新民】:网络谣言为什么频繁出现,我觉得原因可以分为两方面来说,一方面,从网络谣言制造者的主观方面来讲,我刚才说了,他往往是有恶意企图、恶意目的,这一点它的原因就非常多了。比如说有的是一种趋利性的,为了达到个人利益的目的;有一些属于个人有些怨恨需要发泄,甚至不仅仅对某一个特定的对象进行发泄,甚至对社会进行发泄。更有一些别有用心的,可能还有一些政治目的,这些原因都可能是存在的,也是在我们现实生活里面很多案例中可以看到的事。但是不管是哪方面,都会对社会、对个人、对某些团体造成危害。这是从主观因素来看。

  另外,网络谣言频频发生的客观原因,就跟我们网络环境有关系。我们的网络环境,刚才讲了还多数在匿名状态下运行的,一般给制造网络谣言的这些人有一种感觉,在网上不知道我是谁,也不知道我在什么地方,更不知道我为什么要这样做。所以,它的欺骗性就提高了。另外,我们的网络环境目前总体上来讲,我们一些网站和相关的一些企业对有些谣言或者不良信息,我认为管理的力度或者管理的方法也还有需要改进的地方。

  第三,我认为对网络谣言制造者造成危害的惩治力度还要加强,只有这样才能使网络谣言的制造者,他们造成的危害,由他个人承担一定的责任。这样才能在网络整个环境上造成抑制网络谣言和不良信息传播和制造的环境。所以,我认为可能有这两方面,一个是主观方面,一个是客观方面。

  加强对网络信息内容的辨别力和识别力对网民至关重要

  [网友雨朦胧]:怎样来区别无意传谣和故意造谣呢?当我们在网上看到海量信息时,怎样鉴别其真实性?

  【高新民】:我感觉到这个问题是一个比较难做到的一点,因为互联网上总体上来讲都属于一个比较年轻的媒体,包括媒体的经营方,也就是网站。另一方面是媒体的使用方,这方面总体是比较新的东西,不管是媒体的经营方来讲,它如何使这些网络谣言本身就发不出去,就像我们传统媒体,一般来讲谣言是比较少,在网络上就比较普遍,在这方面我们还缺乏一些有效的办法。更重要的问题是网民,我们互联网已经有自媒体的特点,每个网民既是媒体的使用者,也是媒体的发布者,这样的话,广大的网民适应这样的环境,本身经验的积累也需要一个过程。我认为这方面也是比较难以具有这样一种能力,不要说每一个人,或者是多数网民能够辨别出来信息是不可靠,这个信息是假的,这个信息是一种谣言,甚至他能够识破它背后的一些目的,一般来讲这是比较难。

  但是,我认为这样做了,也不是说我们无所作为,我们就永远这样下去,这样对整个社会是不利的,对整个网络健康发展也是不利的。所以,我认为网站的经营者、管理者首先要负起责任,特别是对传播很快、热点很集中的一些事件性的信息要善于识别,而且要负责任地去及时地想办法去求实或者核实,想办法做一些工作,至少应该努力往这方面做,从而减少可能误传或者误导这种事情的发生。

  对网民来讲也很重要,因为微博也好,微信也好,影响非常的快,传播速度也很快。因此,对于耸人听闻的信息脑子里要保持一些警惕或者警觉性,要多问几个为什么是这样的,它怎么发生的,有没有可能发生,它相关的环境和条件是什么,甚至于在我们辨别它的过程中,我们不是马上传播它,而是问它相关的条件是什么,总是可以去加强鉴别的一些能力,要做这样的一些努力。当然,完全的去鉴别也是有一些困难,我也承认这一点。但是,如果我们多做这样一些工作,就可以减少被谣言误导、误传或者误信这样一种可能性。如果谣言不是很快被很多人关注,不是吸引很多人的眼球,也可能谣言的制造者对他的利益驱动也会大大减少。所以,我觉得作为广大网民来讲,加强自己对网络信息的识别能力,提高辨别真假的网络内容的能力,我认为是非常关键。

  [网友流浪的加菲]:网络谣言给社会带来了哪些危害,能否给我们举例说明一下。

  【高新民】:网络谣言对社会上造成的危害,应该说是多方面的,特别是在社会发生突发事件的时候,如果没有准确地发布一些消息,而是制造一些谣言的话,就会更加深社会上的一些惊慌,或者对社会造成一些正常秩序的影响。前些时候芦山地震发生之后,很快就有谣言,说成都也马上要发生多少多少级地震,这显然是在非常时期,全社会都在关注救灾、防灾,减少灾害带来的一些人民财产损失的时候,不负责任的发布一些谣言,对社会上来讲,就扰乱了正常的社会正常秩序,这种危害性应该也是非常大的。

  对于有些谣言本身的危害性,有时候很难在事前说有多大危害,往往是在事后看出来它有这么大的副作用在里面。所以,我们不要轻易地去,或者没有经过特别是一些权威机构证实的信息内容,特别是一些敏感的信息内容,要有这样一种责任心。所以,不仅仅自己不要去信它,更重要的是不要随便去在网上传播它。客观上来讲,能够减少或者抑制网络谣言带来的一些社会危害。我想这可能也是我们每个网民可以做到。尽管我们不能去说这个谣言是真的、假的,但是我们可以多问一问。比如发布地震信息的问题,或者有些突发事件,有很多分析,都要过过脑子。我们网民还是很有智慧的,我发现很多网民有高度的智慧去辨别一些事情,我相信对网络谣言也会形成一些很好的方法或者一些判断。我也希望网民在网上讨论这个问题,怎么来辨别网络谣言的问题,把这个经验可以大家一起交流一下,我也有这个想法。

逐步提高网络谣言的识别率对抑制网络谣言有好处

  [网友奔跑的蚊子]:目前我国针对制造和传播网络谣言的行为有哪些处理方式?

  【高新民】:对网络谣言,第一是要澄清事实,这是最基本的,及时的、及早的,而且是能够尽快地把事实真相在网络上传播,这样的话,谣言必然就止于事实面前,这是第一个问题。

  第二,在网络谣言造成一些危害的情况下,涉及到犯罪,因为这里面也有一个程度。涉及到犯罪,涉及到造成一些社会危害的后果,那就要追究责任了,就要去追溯制造谣言的人。尽管成本比较高,但是可以做到的。不要认为我怎么说都可以不负任何责任,这是不可能的事。所以,这肯定是要追究应有的法律责任。

  第三,在每一次案件之后要进一步总结和提高一下对识别网络谣言能力的提升,这也是需要做的事情。往往我们每一件事情过去了就过去了,就宣布一下。我认为还是要总结下,为什么我们会信,为什么我们会传,除了刚才讲的要发布真相,发布真相后是否止住了,如果发布真相后还有人传,说明这里面有些问题,我认为要总结经验。不断地来总结我们在网络谣言传播的渠道上到底问题在什么地方,还有识别网络谣言的能力的提升,以及总结经验。目前我们对网络谣言识别率不是很高,但逐步地提高它,长远来讲,对抑制网络谣言有好处。

  [网友浓情小仔]:随着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工具的兴起,言论传播速度呈几何级增长,尤其是一些知名度高的博主,他们的言论和转发的信息受到极大的关注。如何有效地引导这些舆论领袖甄别谣言、避免造谣、传谣?如果这些知名度高的博主传谣,是否将面临着更严重的法律惩罚?

  【高新民】:首先我回答最后一个问题,我认为这要看他的主观企图和造成的后果,如果主观的企图有利用他的意见领袖这样的地位,对不正当利益有追求的话,是要受到一定的法律追究,当然惩罚不惩罚,要看危害严重的程度。

  关于博主和意见领袖怎样提高鉴别能力,我觉得这个问题跟网民提高鉴别能力是一样的,但是,我觉得因为他们影响力大,因此他们这方面的警惕性更高一些,在这方面能力应该提升得更快一些,这样就能够在网上,他们意见领袖的作用,能发挥更好的正能量,不至于被利用,或者被误导或者误传,造成一些不良的后果,可能也不是这些博主和意见领袖本身的意愿。

  作为个别的,刚才讲了主观意图就是不正当了,或者是不合法的,就要另当别论,就不能甄别的问题,不是提高能力的问题,就要自己端正自己的立场和态度。作为一个博主,作为一个公众,在网上当博主,就相当于是一个公众人物了,对自己的要求要更加严格一点。

  [网友亲亲宝贝鼠]:治理网络谣言,互联网企业和网站从业者应承担哪些社会责任?如何提高自身素质更好地抵制网络谣言、保护公民个人信息?

  【高新民】:这个问题提得很好。我刚刚讲过,网络谣言实际上为什么传播呢?应该说从两个方面看,一方面就是我们为什么频频出现,刚才我讲了是两方面,一方面是网络的运营者,这方面的经验或者能力建设方面还有待于提高,这是和传统的是不一样的。大多数的网站、大多数的企业在这方面,据我了解是花了很大功夫的,做了很多努力的。因为互联网传播的机制和渠道,以及目前它的特点,太新了,因此往往我们还不能完全地做到网络谣言一出来的时候,就能够很快地识别它,很快地采取措施阻断它传播的渠道,这一点还很难做到。但是,我想从我们主观愿望讲,我们企业应该负起这样的社会责任,尤其是我们的互联网企业不能够完全从商业利益出发,有一些个别的企业,他们为了吸引眼球,对于一些耸人听闻的信息不管真的还是假的,传播速度越快,这就不好,这不是行业自律的行为。我们互联网协会曾经也倡导过制止网络谣言、治理网上不良信息,有很多自律的公约,也开展了各方面的活动。绝大多数的会员都是积极相应,都在不断地改进这方面的工作。从两方面说,从主观方面说,要更严格地承担自己应尽的社会责任,制止网络谣言的误导、误播、误传。另一方面,要努力提高自己的识别能力,提高治理网络谣言的一些措施,既能够保护我们网民正当的言论自由的权利。另一方面确确实实要提高对网络谣言进行抵制,保护公民正当权益和个人信息方面有一些有效的措施。我想大概从这两方面来做。

  “谣言倒逼真相”这一说法欠妥

  [网友伊甸之东]:经常在网上看到网民“求真相”的帖子,有人说“谣言倒逼真相”,您怎么看?

  【高新民】:我认为这反映一定的问题,但是我不认同谣言倒逼真相的说法。因为谣言就是谣言,真相是真相。为什么现在出现这样的问题和现象呢?我认为可能是当事人,特别是我们相关一些政府部门,在事件发生之后,没有把真相说得非常清楚,因此就造成了谣言制造者和传播的空间和时间,谣言如果传得越来越多的时候,起到促使相关部门完全说出真相来,这样的现象,就是所谓的谣言倒逼真相,是这样的情况出来的,并不是谣言本身的功能。这说明什么呢?掌握真相的有关部门没有及时地、完整地,而且在网上用恰当的方式能够把真相澄清,压缩谣言制造和传播的空间和时间,这一点上做得不够。这个现象反映了一些真实的情况,但是不能说谣言倒逼真相是一个规律,这个我不太认同。

  [网友舞动的微风]:整治网络谣言对于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有何好处?我国是否有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公民网络隐私?

  【高新民】:这个问题是网络上非常非常重要的问题,要保护公民个人的信息。公民的个人信息牵涉到每个人的权益,也包括它的权利。网络谣言涉及到各种事情的时候,往往会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所以,我们进一步打击和整治网络谣言,对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是非常重要的,也是很有力地一个措施,是有好处的。

  目前我们国家在网络信息保护方面,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特别是去年12月份,人大已经作出了一些规定,对个人网络隐私方面,应该说我们还没有非常明确的一些法律来规定哪些算个人隐私、哪些不算个人隐私,包括个人信息,比如在国外讲,个人的信用卡号、个人社会保障号、个人的财产信息、健康的信息,这都属于个人隐私,属于个人信息里面的个人隐私。但是,但是我的住址、我的电话号码、我的电子邮箱、我的手机号码,算不算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据我了解,现在有些国家原来这部分是不算的,现在把这部分也算。像这些个人信息是不是别人可以获取它呢?是可以的,但必须遵循几个基本原则:合法、正当、必要。什么意思?包括你获取他个人的手机号码,我举例子讲,包括他的家庭住址等等这些信息,你要获取这些信息的时候,你首先是要合法的。所谓合法,按照人大网络信息保护的条例,个人要被告知,正当,就是你的目的是正当,手段是正当,信息怎么用,什么目的,在什么范围用,什么时限,这些都要明示。必要的话就是范围,你不能无限地去收集个人的信息,我刚才讲的这几种,其他的什么都要问。包括刚才讲的个人财产的问题,有几套房子,你不能随便地去,这都是必要的。但是必要的话,你要去查公务员,要去查案子,这就可以用。这是讲必要。在没有必要的时候,你去问,这就是有问题的。像这些问题,都是在个人信息保护里面和个人隐私保护里面需要建立起的一些观念。这方面,我觉得整个社会,在法律层面、在社会舆论环境层面以及在商业活动里面,甚至在道德层面,我觉得都需要在这方面加强意识,我们这方面的意识是很不够的,更不用说利用网络谣言侵犯权益,还有利用不法手段,利用个人信息进行商业目的来牟利,这是根本不允许的。

  网络谣言是言论自由,这种说法完全不成立

  [网友优雅的猪]:有人说网络谣言也是言论自由的一种表现,您如何评价这种观点?如何避免因为打击网络谣言,而影响到了正常的网络监督与网民言论权利?

  【高新民】:我想网络谣言是言论自由,这种说法是完全不成立的。言论自由是人权的一种表现,也是我们宪法里面的一个规定。但是,言论自由,它是有边界的,有底线的,它不是在任何情况下、任何条件下,不是无条件的。这个条件,第一就是法制,法律上规定言论自由有哪些东西是不能在公共场合里乱说的,这是一点。第二,言论自由,你自己对自己所讲的话的真实性、可靠性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你不能说我不承担任何责任去发表言论,恐怕也不是所有国家都是这样的。还有一点,言论自由不能侵犯他人的利益。言论自由就变成不能侵犯人家的隐私,不能侵犯人家的权益等等,这些都属于言论自由所需要遵守的一些规则。所以,言论自由确实要保护。

  网络谣言我刚才讲了它不属于言论自由,它属于言论自由之外的一个范畴的关系,刚才已经讲了,这样就不能把它混为一谈。这样混为一谈的话,就把言论自由给误解了。这是一点。另外一点,在打击网络谣言的时候,同时也是要保护言论自由,这一点也是应该遵循的一个原则。往往有时候这两件事情,在网络谣言没有证实它是谣言的时候,你不好说是谣言还是不是谣言,如果不是谣言,就自己言论自由范围,如果是谣言,就不属于言论自由范围。这样的话,关键的问题还是要对谣言的甄别、对谣言的识别,以及制造谣言、发布谣言的主观意图和他的目的进行鉴别。如果在这些问题上证实,我刚才说了是恶意的,有恶意的意图,有恶意的目的或者企图,这样的话,就属于打击的范围。跟保护言论自由不是一个范畴的东西。

  因此,怎么样来区别这两件事情呢?关键在于鉴别它是不是谣言,要正视事实,是不是在制造传播谣言的时候是否有恶意企图和造成危害,关键在这方面。

  [网友人见人扁帝]:世界多国针对网络谣言采取权威辟谣和关闭账号等手段,中国如何把控治理尺度?国外有哪些相关经验可供借鉴?

  【高新民】:据我了解,网络谣言或者互联网的不良信息治理的问题,还真是一个比较头疼的问题,因为我也参与国际上讨论互联网治理的一些会议。这个难度在哪里呢?就是刚才所说的问题,这是一个言论自由、信息自由流通和不良信息,包括网络谣言在内这些传播和制造之间的界限和它采取措施的一些平衡点怎么把握,就是刚才说的尺度怎么把握。这些问题,目前在普遍国家都在探讨中。我认为第一条是要划红线,在法律层面上规范,要划红线,要非常清晰,而且是非常具体的东西,不能太笼统。比如说在网络上有些发垃圾邮件,或者发垃圾短信,这是最低程度的不良信息,相对来说也有危害,但不像网络谣言那样危害。对于这个国际上怎么弄呢?也是发布一些界限,网络上和手机上,哪些算广告,现在发垃圾信息或者垃圾邮件,基本上是广告,卖房子的广告,贷款的广告等等其他的广告,哪些算广告,哪些不算广告,哪些算垃圾信息,哪些不算垃圾信息,很重要的一条,接收者本人要允许,本人要被告知,本人要同意,这是一条界限。如果第一次发,告诉他我这是一个广告,而且他本人没拒绝,或者甚至说我同意,他再发的时候,你不能说它就是不良信息或者垃圾信息。如果他已经表示拒绝,你再发的时候,这时候就是垃圾信息。所以像这些界限,首先规则要在社会各方面都要知晓,提高它的知晓度,这是一点。第二,如果发现现在有举报,举报了之后要进行处理,处理过程也是一个教育过程,以后不能再这样做。第一部分,我认为还是要划界限,有些地方不允许做的,要划红线,把这个东西在法律上一定要做好。

  至于谣言,基本上是这样,相关权威部门及时发布真相、发布事实,这是需要的。最后如果有危害的话,要追究责任,我们国家和其他国家基本上是这样的做法。

  【高新民】:上面我讲的这些意见是跟网民们互动和交流,有讲得不当的地方,也欢迎大家来指正。谢谢大家,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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