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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河煤业:闭合管理实现隐患零积存

2013-10-25 15:34:22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本报记者任二敏 通讯员…
     本报讯 如今在河南郑煤集团杨河煤业,无论地面或井下,凡每次组织安全检查发现的隐患要给予问责,所有隐患罚款分解到人,做到当面签字确认无疑义;任何一条安全隐患从排查、治理、整改、验收四个环节要在现场进行,有专人动态跟踪监督落实。现场签单、限期整改、现场把关、现场督查、到期现场验收,真正实现了隐患零积存。这是杨河煤业强力推行隐患闭合管理和零积存制度以来发生的新变化。

    在隐患管理中,杨河煤业注重细节监管、注重奖罚激励。每天将检查问题按顶板管理、通风系统、瓦斯治理、防突管理、安全监控、防治水、机电、运输进行分类建档,隐患分级管理,分别由矿级领导、部门科长、基层区队长督办、当班班长分级督办,矿每周对隐患排查、处理、建档情况进行一次督查。隐患闭合管理实行百分制考核,周检查、月考核,考核内容分为重点监控隐患整改情况及新排查出的重点监控隐患整改情况、安全隐患闭合管理督办牌管理和安全隐患闭合管理台账管理。月考核基础分为90分,部门安全隐患闭合管理月考核得分高于95分(含95分),对部门奖励1000元,低于90分者,对部门罚款300元,并按季度安全隐患闭合管理考核得分与部门个人季度安全风险抵押金挂钩执行。

    同时实行隐患“零积存”制度,每天对查出的隐患按要求进行汇总,由部门检查人与区队负责人联系确定隐患整改过程、限期时间,谁签字谁负责。每周三对各部门隐患“零积存”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部门检查质量不高,敷衍了事的部门责任人罚款300元/次; 隐患已处理的区队责任人要及时与所查隐患的业务部门联系,一次不联系对责任人罚款100元;区队对各业务部门查出的限期整改隐患,对不处理不汇报的区队责任人,罚款300元/次;对隐患整改过程弄虚作假,谎报整改结果的责任人,一经落实,撤免队管理人员职务,并进行处罚和责任追究;对隐患到期无处理超过3条(含)以上区队,安全隐患问责奖金全部取消并扣发相关管理人员月底安全风险抵押金30%;对隐患到期无处理超过5条(含)以上的区队,扣发相关责任人月度安全风险抵押金50%,并给予主要责任人免职处理。完善的制度,闭合的管理,实现了隐患零积存,保证了矿井安全生产。

                    (本报记者任二敏 通讯员吕福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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