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家园”活动开展以来,县残联对全县的就业年龄段,生活困难,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智力、精神和其他重度残疾人进行摸底调查,对符合居家托养条件的残疾人逐一核实。最终为120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按每人每年600元的补贴标准进行补助。
四年来,“阳光家园”托养服务活动的开展,不但减轻了社会及家庭负担,同时也极大地改善了重度残疾人及其家庭的生活状况。(郭新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