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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参合农民用药目录3月1日起实施

 

本报2月24日讯 (记者 杨帆 通讯员 刘翔)今日,省卫生厅传来消息:今年,参合农民用药目录出了新版,《山西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目录(2011版)》3月1日起实施。


《药品目录》所列药品包括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三部分。参合农民在相应级别医疗机构使用目录内药品发生的费用,按新农合规定给予报销,使用目录外药品发生的费用由个人自理。另外,不属于公共卫生支付范围的,新农合基金应按规定报销。


《药品目录》包括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药品目录、乡镇卫生院药品目录和村卫生室药品目录。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用药品种范围包括西药品种848个、中成药品种529个,分为基本药物、普通药物、限用药物三个类型。基本药物为国家颁布的307种基本药物,在县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基本药物的费用,报销比例提高10%。限用药物必须严格按照限定范围使用,否则不予报销。


乡镇卫生院药品目录为国家颁布的307种基本药物和我省增补的209种基本药物。村卫生室药品目录在307种国家基本药物范围内选择使用。中药饮片除单味和复方限制外,在各级定点医疗机构都可以按规定报销。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使用目录内药品的费用,占使用药品总费用的比例应达到90%以上;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使用目录内药品的费用,占使用药品总费用的比例应达到80%以上。医疗机构非抢救生命使用药品目录以外的药品,要经患者或家属同意并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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